甘谷县人民政府
关于原甘摩厂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批复
甘谷县房屋征收补偿管理中心:关于原甘摩厂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批复
你单位《关于上报〈原甘摩厂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报告》(谷房征报[2018]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为进一步加快城市建设步伐,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县政府原则同意你单位提出的《原甘摩厂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2.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征收范围和对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开展工作,认真组织好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3.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和阻碍征收工作的被征收人,要依法依纪给予处分或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甘谷县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8日
2018年5月18日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