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转移登记公告
编号:2018014
依据甘谷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7)甘0523执恢2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17)甘0523执恢27-1号的相关规定,经何跟祥本人申请,现将被执行人张敏名下(谷房权证字第09204号)位于甘谷县大像山镇北关街城建楼2-5南的不动产(面积为72.62m2)过户至张永平名下。因原房屋所有权证无法收回,依据《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对上述房屋所有权证予以公告作废。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8年10月1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办理相应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并注销谷房权证字第09204号房屋所有权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甘谷县国土资源局一楼东。
联系方式:0938-5935587。
甘谷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18年9月19日
2018年9月19日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