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10月1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批准意见 全文链接 |
| 1 | 甘谷县环境保护局关于甘谷鹏达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河道采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谷环发【2018】99号 | 2018.10.16 | 甘谷鹏达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河道采砂项目 | 甘谷鹏达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附件:
1.甘谷县环境保护局关于甘谷鹏达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河道采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http://www.gangu.gov.cn/xxgk/uploadfile/2018/1016/20181016110621649.doc
公示期:2018年10月16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甘谷县环境保护局 电话:0938-5621507,邮箱:ggxhbj@126.com
通讯地址:甘谷县大像山镇像山西路中段 邮编:741200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