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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2019年11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

索引号:20230427-140606-381 时间:2019-11-13 来源: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2019年11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甘谷县广聚达保温材料加工有限公司聚苯乙烯泡沫板生产加工项目  天水市甘谷县新兴镇十字道村宏基建材院内 甘谷广聚达保温材料加工有限公司 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天水市甘谷县新兴镇十字道村宏基建材院内,租赁宏基建材空置厂房,总占地面积2200m2。项目建成后年生产3万m3聚苯乙烯泡沫板 1.3.1废气
(1)非甲烷总烃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是主要是聚苯乙烯发泡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本项目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02t/a,加强厂房通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由估算模式预测结果可知,非甲烷总烃的最大落地浓度为5.659μg/m3,占标率为0.2829%,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贡献较小,不会导致环境空气质量超标,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生物质锅炉废气
本项目生物质锅炉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SO2排放浓度为63.74mg/m3、NOX排放浓度为99.31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为74.11mg/m3,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要求。
由估算模式预测结果可见,本项目SO2的最大落地浓度为3.4907μg/m3,占标率为0.6981%,PM10最大落地浓度4.0575μg/m3,占标率0.9017%,NOx的最大落地浓度为5.425μg/m3,占标率为2.17%,本项目锅炉燃生物质废气污染物排放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
1.3.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职工洗漱废水,锅炉排污水,生产线冷却水。项目厂区内设置旱厕,定期清掏;洗漱废水排放量约为0.26m3/d(76.8m3/a),在厂区内泼洒降尘,锅炉排污水量为3.1m3/d,收集于水箱,用于生产线冷却水补充用水;项目EPS生产线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1.3.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源主要为全自动定量预发机、连续式流化床干燥机、EPS全自动板材成型机、锅炉等设备噪声,采用以下治理措施:
(1)优先选用低噪声的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
(2)加强操作人员的自我防护,如佩戴耳罩、耳塞等;
(3)加强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管理,定期检查、维修,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1.3.4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工作人员生活垃圾、锅炉灰渣、废离子交换树脂、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切割边角料及不合格品。
项目设置垃圾箱,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生活垃圾收集点进行统一处置;生物质燃料燃烧后所产生的灰渣含有丰富的钾、镁和钙等营养元素,是一种优质无机肥料,可用于肥田;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外售于制砖企业综合利用;切割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外售于物资回收企业综合利用;软水设备钠离子交换树脂每4年更换一次,更换下来的废离子交换树脂为《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中的HW13危险废物,由生产厂家更换时直接回收,厂区内不暂存。
已公示,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2 甘谷澍仁医院项目 甘谷县大像山镇富强西路西段道路南侧独栋七层楼 甘谷澍仁医院 兰州洁华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租用面积为2080m2,租用天水市甘谷县大像山镇富强西路西段道路南侧独栋七层楼和一座平房,主要科室设置为:内科、外科、妇科检查等。 ⑴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的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作业过程中的机械噪声和施工装修时排放的废气、建筑垃圾、废水对环境的影响。项目在采取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中提出的措施后,可减轻对周边居民的生活造成的影响。随着项目施工结束,影响随即消失。建设单位在开工15天前,须向当地环保局提交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及方案。
⑵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结论
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后,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
①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住院患者和门诊诊疗产生的医疗废水、职工生活污水,医疗废水进入医院污水站处理。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出水水质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的预处理排放要求,然后排入市政排水管网,最终进入甘谷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对环境影响轻微。
②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是人员诊疗活动产生的噪声及设备产生的噪声,医疗服务、人员活动均在室内进行,诊疗活动产生的噪声不高,产噪设备分别布置于独立房间内,建设单位选用低噪设备、隔音门窗,同时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和消声罩,使其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中昼间小于60dB(A)、夜间小于50dB(A)的限值。综上,营运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③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包括生化临检室的废液)、污泥。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要求,将医疗废物和污泥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并根据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制度,医疗废物专用容器暂时储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最终统一交给天水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妥善处置。
污泥暂存后,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
生活垃圾袋装化、存放封闭化,日产日清,集中收集后交给附近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综上,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及医疗废物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对环境的影响轻微。
④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恶臭。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能够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标准要求。
已公示,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公示期:2019年11月13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   电话:0938-5621507,邮箱:ggxhbj@126.com
通讯地址:甘谷县大像山镇像山西路  邮编:74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