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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2020年9月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索引号:20230427-140448-166 时间:2020-09-08 来源: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2020年9月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批准意见
全文链接
1 甘谷县安远镇巩川新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天环许甘谷发[2020]19号 2020.9.3 甘谷县安远镇巩川新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甘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见附件1
2 甘谷县大石镇大石新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天环许甘谷发[2020]20号 2020.9.3 甘谷县大石镇大石新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甘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见附件2
3 甘谷县礼辛镇尉坪新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天环许甘谷发[2020]21号 2020.9.3 甘谷县礼辛镇尉坪新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甘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见附件3
4 甘谷县醇基燃料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天环许甘谷发[2020]22号 2020.9.3 甘谷县醇基燃料站项目 甘谷县莱润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见附件4
 
    附件:
    1.甘谷县安远镇巩川新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http://www.gangu.gov.cn/
    2.甘谷县大石镇大石新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http://www.gangu.gov.cn/
    3.甘谷县礼辛镇尉坪新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http://www.gangu.gov.cn/
    4.甘谷县醇基燃料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http://www.gangu.gov.cn/
    公示期:2020年9月8日起7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   电话:0938-5621507,邮箱:ggxhbj@126.com
    通讯地址:甘谷县大像山镇像山西路中段  邮编:74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