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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2020年12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1608864568174761 时间:2020-12-25 来源: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202012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1

甘谷县北滨河路污水管道收集工程

甘谷县北滨河路

甘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陕西中科瑞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新建污水管道干管总长1596.31m,其中DN800 II级钢筋混凝土管1514.05m800mmx500mm钢筋混凝土矩形管道82.26m

⑴环境空气

工程施工期对空气环境产生影响的作业环节有:材料运输和装卸、土石方填挖以及施工机械、车辆排放的尾气,排放的污染物有TSPNO2CO等。施工单位通过建设围挡、洒水抑尘,物料、弃方覆盖,运输车辆遮盖等减少施工过程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施工期的空气污染是暂时的,待施工完成后,污染也随之消失,对项目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⑵废水

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包括土方开挖过程中产生的泥浆水、砂石搅拌产生废水、机械设备运转冷却水和洗涤产生的含油废水。施工废水在施工场地内设置适当的沉淀池对建筑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处理后的施工废水全部回用于洒水降尘和工程养护,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公厕和附近现有村庄化粪池对作业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进行处理。

⑶噪声

施工期间的噪声主要来自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打夯机等,大多机械施工距施工场地边界20m处,夜间100m处,可以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建设单位休息时间严禁施工,加强机械检修保养,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加强施工管理。工程施工产生的噪声具有阶段性和短期性,仅在短时期内对沿线声环境产生一些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噪声影响消失。项目施工对区域声环境造成的短期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⑷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土石方开挖产生的弃渣、施工废料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开挖的土石方临时堆放在施工场地内,使用防尘网遮盖,回填后的剩余土方用于附近道路工程路基;施工废管材边角料,交由废品回收站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处置。

已公示,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2

甘谷县高桥路雨污水管网敷设工程

甘谷县高桥路

甘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陕西中科瑞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新建DN300~DN800钢筋混凝土污水管道930mDN300~DN1000钢筋混凝土雨水管道1010m

1)环境空气

工程施工期对空气环境产生影响的作业环节有:材料运输和装卸、土石方填挖以及施工机械、车辆排放的尾气,排放的污染物有TSPNO2CO等。施工单位通过建设围挡、洒水抑尘,物料、弃方覆盖,运输车辆遮盖等减少施工过程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施工期的空气污染是暂时的,待施工完成后,污染也随之消失,对项目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包括土方开挖过程中产生的泥浆水、砂石搅拌产生废水、机械设备运转冷却水和洗涤产生的含油废水。施工废水在施工场地内设置适当的沉淀池对建筑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处理后的施工废水全部回用于洒水降尘和工程养护,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公厕和附近现有村庄化粪池对作业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进行处理。

3)噪声

施工期间的噪声主要来自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打夯机等,大多机械施工距施工场地边界20m处,夜间100m处,可以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建设单位休息时间严禁施工,加强机械检修保养,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加强施工管理。工程施工产生的噪声具有阶段性和短期性,仅在短时期内对沿线声环境产生一些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噪声影响消失。项目施工对区域声环境造成的短期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4)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土石方开挖产生的弃渣、施工废料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开挖的土石方临时堆放在施工场地内,使用防尘网遮盖,回填后的剩余土方用于甘谷县道路工程路基;施工废管材边角料,交由废品回收站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处置。

已公示,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3

甘谷县冀城北路雨污水分流改造工程

甘谷县县城冀城北路

甘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陕西中科瑞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城北路新建DN800污水排水管道803m,散渡河大桥闸道更换DN500钢筋混凝土雨水管道31米,增设污水检查井18座,雨水检查井2

1)环境空气

工程施工期对空气环境产生影响的作业环节有:材料运输和装卸、土石方填挖、管道开挖以及施工机械、车辆排放的尾气,排放的污染物有TSPNO2CO等。施工单位通过建设围挡、洒水抑尘,物料、弃方覆盖,运输车辆遮盖等减少施工过程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施工期的空气污染是暂时的,待施工完成后,污染也随之消失,对项目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包括土方开挖过程中产生的泥浆水、砂石搅拌产生废水、机械设备运转冷却水和洗涤产生的含油废水。施工废水在施工场地内设置适当的沉淀池对建筑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处理后的施工废水全部回用于洒水降尘和工程养护,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公厕和附近现有村庄化粪池对作业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进行处理。

3)噪声

施工期间的噪声主要来自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打夯机等,大多机械施工距施工场地边界20m处,夜间100m处,可以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建设单位休息时间严禁施工,加强机械检修保养,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加强施工管理。工程施工产生的噪声具有阶段性和短期性,仅在短时期内对沿线声环境产生一些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噪声影响消失。项目施工对区域声环境造成的短期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4)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土石方开挖产生的弃渣、施工废料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开挖的土石方临时堆放在施工场地内,使用防尘网遮盖,回填后的剩余土方用于甘谷县道路工程路基;开挖的废旧管道拉运至指定回收部门妥善处置;施工废管材边角料,交由废品回收站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处置。

已公示,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4

甘谷县六峰加油站迁建项目

甘谷县新兴镇蔡家寺村

甘谷县六峰加油站

兰州洁华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该加油站占地 266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 1250 平方米,主要建设 350 平方米的站房、800 平方米的罩棚、6 25 立方米的存储罐、6个加油岛、6个加油机、100平方米的辅助房等。

1.4.1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间将产生一定的扬尘、施工噪声、施工废水及固体废弃物,并对工程区内生态环境有一定的不利影响。施工时严格落实施工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要求,有效控制施工、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施工场地定期洒水,运输车辆要设置篷布遮挡。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的要求施工。施工期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别运至相应处置场处理。经采取本环评提出防治措施后,其影响能降低到可接受的程度。

1.4.2营运期

⑴环境空气

本项目对汽油及柴油卸油系统安装一次油气回收装置,对柴油及汽油卸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气均进行回收;汽油加油系统安装二次油气回收系统,对汽油加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气进行回收。埋地式油罐罐顶覆土大于0.5m,汽油和柴油油罐均设置通气立管,通气管管口距地面不低于4m,且汽油通气管设置防火型呼吸阀。

根据环境影响分析章节大气估算模式数据,在采取上述措施的情况下,项目非甲烷总烃预测点落地浓度远小于2.0mg/m3标准限值,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因此,项目废气处理措施可行,项目运营期厂界处非甲烷总烃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无组织排放限值,治理措施可行。

⑵水环境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及加油客人产生的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污水处理措施可行。

地下水保护与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项目生产运行过程中要建立健全地下水保护与污染防治的措施与方法;必须采取必要监测制度,一旦发现地下水遭受污染,就应及时采取措施,防微杜渐;尽量减少污染物进入地下含水层的机会和数量。经采取本报告要求的防渗措施后,可将风险降低到可接受水平。

⑶声环境

本项目的高噪声设备主要有:潜油泵、加油机,在采取必要的消声减噪措施后,以上设备的声级值可以明显减小,对所在地区的声环境影响很小。经采取一定减振措施后,通过墙壁隔音、距离衰减,项目场界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噪声治理措施可行。

⑷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有设备检修产生的固废以及站区工作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设备检修固废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加油枪擦洗产生的含油废抹布混入生活垃圾,由建设单位定期收集后送至附近的垃圾中转站统一处置,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油罐废油渣和清洗废液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已公示,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公示期:20201225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   电话:0938-5621507,邮箱:ggxhbj@126.com

通讯地址:甘谷县大像山镇像山西路  邮编:74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