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集中攻坚月活动
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
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
广大市民朋友们:
治理大气污染,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全县人民健康、关乎全县发展的长远大计。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针对施工扬尘、道路扬尘、燃煤污染、机动车尾气、渣土车道路遗撒、烟火爆竹禁燃禁放等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大气污染防治取得了明显成效,县域空气质量有了明显改善。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县当前的环境状况与广大市民对良好环境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尤其是冬季供暖期即将到来,燃煤烟尘、城市扬尘、烟花爆竹、机动车尾气对空气质量的影响将进一步加剧,大气污染防治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
为了集中解决环境突出问题,有效减少冬季大气污染,为全县人民营造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县委、县政府决定,从10月25日起至11月底,利用一个月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大气污染防治集中攻坚月活动。这次大气污染防治集中攻坚月活动的重点包括十个方面的整治内容:
一、城区燃煤锅炉治理。城区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分散燃煤锅炉一律拆除并网,集中供热范围外的一律实施清洁能源改造,生产经营性锅炉一律进行清洁能源改造,从源头上减少燃煤烟尘污染。
二、煤炭交易场所整治。规范煤炭交易市场秩序,全面取缔城乡散煤销售摊点,煤炭销售全部纳入一级交易市场和二级销售网点。加强执法检查,严肃查处运输、销售、使用有烟煤和劣质煤的行为,坚决遏制煤尘污染。
三、扬尘控制管理。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抑尘措施,提高主街道路面清扫、洒水频次,定期开展城区背街小巷清扫活动,加大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河道垃圾清运力度,实施城区裸露地面绿化、硬化工程,切实减少扬尘污染。
四、渣土运输车辆管控。从严管理渣土运输车辆,所有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加装盖板,未加装盖板、未安装GPS、无通行证渣土车一律不能上路,严厉查处泄漏、遗撒、飞扬及带泥上路的渣土运输车辆。
五、严管重点涉气企业。全面加强涉气企业常态化监管,所有涉气企业环保设施必须正常运转,必须使用达标煤炭,废气必须达标排放,必须落实“冬防”限产和错峰生产措施,最大限度控制重污染天气影响。
六、取缔关闭“土小企业”。坚决关停取缔县域内“土小企业”,引导企业更新生产技术、工艺、装备,加快升级改造步伐。
七、严控严防低空面源污染。责令城区餐饮经营单位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全面取缔街道、广场、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内的露天烧烤摊点,严厉打击焚烧秸秆落叶、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垃圾等“四烧”行为,确保空气清洁。
八、严控严查机动车尾气污染。加强重点区域交通管制,严禁黄标车和无标车违反禁令驶入主城区道路,关停取缔无证无照加油站,严厉打击销售劣质油品和低标油品的违法行为,有效控制低品质燃油产生的空气污染。
九、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城区范围内(西至杨赵高速出口,东至污水处理厂,南至南环路,北至永安村)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推广使用电子鞭炮,坚决取缔不符合规定的烟火爆竹销售摊点。
十、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全面推进城区村民、居民(西至杨赵高速出口,东至污水处理厂,南至南环路,北至永安村)“三改一补”工程,加快公交车、出租车清洁能源改造步伐,企事业单位和餐饮行业全部改用天然气、电或其它清洁能源。
为了我们家园的美好洁净,希望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的号召,与我们携手打赢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从我做起,自觉做大气污染防治的参与者,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积极配合燃煤管控,支持清洁能源改造,自觉抵制有烟煤销售购置,不在禁放区燃放烟火爆竹,切实减少低空面源烟尘污染;
——从我做起,自觉做大气污染防治的引导者,主动抵制施工裸露地面不覆盖、随意破坏土表层等行为,坚决杜绝违规拆除施工、违规倾倒渣土、违规拉运渣土等不良行为,切实减少人为二次扬尘污染;
——从我做起,自觉做大气污染防治的践行者,不焚烧垃圾、枯叶、荒草等易燃物,在倾倒煤炭废弃垃圾时全面消除明火,对已发生燃烧的主动扑救或及时报警;
——从我做起,自觉做大气污染防治的宣传者,积极倡导公共交通绿色出行,自觉遵守机动车通行规定,切实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
——从我做起,自觉做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者,主动监督各类违规排放现象,及时制止各类污染大气的行为,对发现的破坏大气环境行为,积极拨打12369环保问题投诉热线进行举报。
各位市民朋友们,甘谷是我家,防治靠大家。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事做起,积极关心、支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改善环境质量,实现蓝天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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