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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谷县2018年度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20230427-114439-048 时间:2018-04-09 来源: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谷政办发〔2018〕29号
 
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甘谷县2018年度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驻县有关单位:
    《甘谷县2018年度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9日   
甘谷县2018年度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我县水环境质量,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各项措施,根据《天水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5—2050)》和《天水市2018年度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结合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现状与问题分析
    (一)水环境质量现状
    1.地表水水质现状
    我县境内主要河流为黄河流域渭河水系和散渡河支流,共设置3个监测断面,分别为渭河渭水峪桥断面、散渡河小河口跨境断面、散渡河入渭河断面。根据2017年水质监测结果显示,三个断面水质分别为:渭河渭水峪断面1月—12月份为Ⅲ类,达到了控制要求;散渡河小河口断面作为通渭县入境河流控制断面,从4月份开始进行现场取样监测,每月监测一次,其监测结果水质劣Ⅴ类4次、Ⅴ类1次、Ⅳ类3次,Ⅲ类1次,总体属于重度污染水质;散渡河入渭河断面从6月份开始采样,每月监测一次,其监测结果劣Ⅴ类2次、Ⅴ类1次、Ⅳ类2次,Ⅲ类2次总体属于中度偏重度污染水质。从监测数据情况分析,由于散渡河入境污染严重,又纳入了境内部分村庄生活污水,同期我县降雨量又较少,导致入渭浓度较高。
    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我县水源地水质因地质原因,水质总硬度、氯化物、硫酸盐等指标不同程度超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市政府目标责任书要求维持现状。据2017年天水市环境监测站水质监测结果显示,水质均达到市上目标要求。
    (二)2017年水污染防治工作
    2017年,我县制定了《甘谷县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将水污染防治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相关部门,统筹推进污染防治工作有效落实,并积极争取省市环境基础设施项目资金,加强河道综合整治、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善了水环境质量。一是加强对县域内主要河流的水环境质量管理。甘谷县环境监测站每月对渭河渭水峪桥断面、散渡河小河口跨境断面、散渡河入渭河口断面进行采样监测,依据监测结果,及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为主要河流水环境质量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二是深入开展重点工业企业水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整治水污染重点企业,督促重点工业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三是专项开展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保障水源地环境安全。对城区水源地保护区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通过现场督查、行政处罚等手段不断加大水源地环境保护监管力度,对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原有企业进行了集中清理整治,坚决取缔并拆除违法建设项目,消除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并对现有排污口进行集中整治,加大对水源地保护区河道内乱倒生活垃圾行为查处力度,在保护区沿线设置了生活垃圾收集点,建设防撞栏、应急池、交通警示牌、防护网等设施,提高了水源地环境安全防护能力。四是强化农业农村水污染防治。加强畜禽污染防治,制定并印发了《甘谷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绘制了《甘谷县禁养区划分图》,共划定禁养区29.004平方公里、限养区80.47平方公里,禁养区内共有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30家,目前已搬迁关闭5家;完成了1家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积极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农田测土配方施肥,推广堆肥、沤肥技术,降低了农药、化肥的使用量,提高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完成了磐安镇田家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五是加强河道综合整治。开展了较全面的入河排污口调查,共登记建档入河排污口24个,均分布在渭河南北两岸。其中渭河北岸分布入河排污口11个,渭河南岸分布入河排污口13个。在全面掌握排污口底数的基础上,定期对渭河流域排污口进行巡查,通过定期巡查,掌握入河排污口排污变化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并限期整改。止目前,未再设置新的排污口,规范排污口4处,对5处排污企业下发了整改意见书。六是加强了对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监管。对甘谷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坚持每周现场监察一次,重点源每月现场监察一次,一般源每季度现场监察一次,确保外排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七是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八是加强环境监察执法。加强了排水企业事业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和检查频次,确保排水单位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水达标排放。九是加强环境信息公开。按照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了对涉水排污企业的监管,对存在的问题督促企业进行公开并整改。
    (三)水污染防治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县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水十条”和省、市下达的任务,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一是水污染防治形势不容乐观。境内渭河部分区段季节性污染突出,流域内水资源不足,流量小,水体稀释自净能力差,部分时段达不到省、市的考核要求,水污染防治任务仍然很艰巨。二是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形势严峻。由于我县人口基数大,按全县经济发展和城镇化率等主要指标测算,每年污染物新增量大,但又缺少大的减排项目支撑,污染减排形势非常严峻。三是水污染防治资金短缺。由于我县自身财力不足,主要依赖中央、省、市资金投入,筹资途径单一,导致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四是农村环境污染突出。农村环境保护起步较晚,环境管理相对滞后,投入不足,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缓慢,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尚未开展,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污染逐年加剧。同时,农村生态环境受农药、化肥、农膜污染现状短时期内还难以扭转。五是环境监管能力依然薄弱。环境执法技术手段落后,监测设备老化,技术力量不足,应对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较差等。
    二、工作目标
    按照《天水市2018年度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要求,2018年,渭河甘谷段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水体,达标率100%,散渡河达到地表水Ⅲ级水质;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质、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要求;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年度水环境质量目标详见附件表1—3)。
    三、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时的“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以水环境质量向好发展为核心,以饮用水安全保障和工业、城镇、农村等领域水污染防治为重点,优化产业结构,加强流域综合治理,强化排污企业源头管控,加大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持续推进环保目标责任考核,有效控制水资源消耗,逐步改善水生态环境。
    四、主要任务
    (一)狠抓工业企业污染防治
    1.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杜绝不符合产业政策且已关闭的“十小”企业死灰复燃。按照已确定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行业准入条件的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涉水“十小”企业清单,列出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加强环境监察执法后督察,杜绝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上述“十小”企业死灰复燃;对符合政策但不能达标排放的一律进行治理,并通过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
    2.集中整治工业园区(集聚区)水污染。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实施六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站、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置场以及配套管网建设、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安装等工作,力争年内启动实施。
    实施主体:六峰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环保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工信局
    3.持续开展采掘行业水污染治理。严控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和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敏感区域内的采掘开采等主要环境风险源,有效防范采掘行业对地表水、地下水的环境风险。
    实施主体:县水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
    4.加强工业企业水污染监管。强化排污工业企业污水治理设施运行和维护监管,确保所有工业企业必须达到相应排放标准限值以下。
    实施主体:县环保局、六峰工业园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信局
    (二)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1.优化空间产业结构布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在境内河流干流沿岸,严格控制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纺织印染等项目环境风险,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严格按照《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控制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新建、改建、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做到增产不增污。
实施主体: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信局、六峰工业园区管委会、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
    2.开展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2018年10月底前,持续开展造纸、焦化、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制药、农药等水污染重点行业专项治理,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将上述行业纳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范围。完成年度工业企业清洁化改造任务。
    实施主体:六峰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环保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县工信局
    (三)强化城镇生活污染防治
    1.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一是加快重点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计划新建日处理8000吨的磐安镇生活污水处理厂1座,拟投资3500万元。二是强化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管网建设。对现有城市污水处理厂工艺进行更新改造,使外排污水达到一级A标准,确保污水处理率达到85%。同时,加大城区污水收集管网和雨污分流建设力度。
    实施主体:县建设局、磐安镇
    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环保局
    2.推进污泥处理处置。加快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集中处理工程设施建设,实现污泥处理处置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2018年6月底前,完成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干化处置工程,实现污泥无害化处置,确保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100%。
    实施主体:县建设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信局、县环保局
    3.城镇节水和再生水利用
    (1)推广普及节水器具。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节水标准的产品设备,鼓励居民家庭选用节水器具。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摸清并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深入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合理配置水资源,不断提高用水效益。
    实施主体:县质监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建设局、县水务局
    配合单位:县工信局
    (2)公共供水管网改造。对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配套建设滞、渗、蓄、用、排相结合的雨水收集利用设施,推广使用透水性铺装材料,开展既有道路、人行便道的透水性改造。
    实施主体:县建设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信局、县水务局
    (3)加快中水回收利用工程建设。将污水厂中水回收利用,用于城区市政道路、公园绿化洒水,城市园林绿化,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优先使用再生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
    实施主体:县建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信局、县水务局
    (四)推动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1.加强规模化畜禽污染防治。严查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推动畜禽规模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理。2018年12月底前,完成8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污染防治工作。
    实施主体:县畜牧局、县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2.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积极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新型防治施药器械,切实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提高农药有效率,减轻农药污染。积极推进化肥使用零增长行动,普及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引导农户通过堆肥、沤肥和畜禽饲料等方式实现尾菜资源化利用。
    实施主体:县农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3.调整种植业结构与布局。全力推进“设施农牧业+特色林果业”主体生产模式,大力推广普及滴灌水肥药一体化、测土配方施肥、高效农田节水等技术,提高水肥药综合利用率,减少农药、化肥等对地下水的污染。
    实施主体: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4.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1)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一是推进全域无垃创建工作。加强生态环境治理,采取有力措施,持续推进全域无垃圾创建工作。二是完善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督促磐安镇尽快运行磐安镇垃圾处理厂,以解决磐安镇的生活垃圾问题。三是开展贫困村环境综合整治。实行“以奖促治”政策,逐步扩大,2018年10月底前完成4个贫困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实施主体:县委农工部、县建设局、县环保局,磐安镇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2)加强河道综合整治。严格落实“河长制”管理要求,按照《甘谷县河道采砂管理规划(2017-2020)》,2018年底前渭河、散渡河、清溪河等3条河道内建设完成8家规范化采砂企业。定期开展河道环境整治,严肃查处河道倾倒垃圾行为,维护河道良好环境。
    实施主体:县水务局、县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农业局、县环保局
    (五)加大水资源节约保护
    1.控制用水总量。按照年度用水总量控制、重点用水户和大型灌区的监控信息名录,对工业年取水量大于10万立方米的重点用水户和万亩以上灌区农业灌溉用水进行总量控制,杜绝超总量用水。按照已划定全县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范围,实施地下水超采区压采方案,逐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2018年底前,建立全县开发利用地下水水位、取水总量双控制约束指标体系,在保持合理生态水位前提下,将地下水可开采量分解到主要水文地质单元。按照《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井关闭方案》,严格地下水取水井审批管理,加强地下水行政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打井行为。2018年底前,关闭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50%自备水源井,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落实年度开发利用地下水水位、取水总量“双控制”约束指标体系的目标任务。
    实施主体:县水务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信局、县建设局、县农业局
    2.提高用水效率。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不断提高用水效益,制定年度计划。
    实施主体:县水务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信局、县建设局、县农业局
    (六)水生态环境保护
    1.加强排污管理和风险防控
    (1)加强排污许可管理。按照《环保法》和《甘肃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各污染源单位切实履行环保责任、完善环保手续,对达到排污许可证核发条件予以核发。同时,对已发放企业开展年度复审工作。加强监管,对超标超总量企业和越权审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等企业督促整治,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挂钩,严格控制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各工业企业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划定环境风险等级。继续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年内对未完成整改任务的有风险企业督促完成整治工作,完成风险专项整治验收工作。
    实施主体:县环保局
    配合单位:县工信局、县畜牧局
    (2)建立社会信用评价体系。对已完成“一考双评”工作的试点企业,开展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暨企业环境信用复评工作;对尚未开展此项工作的所有工业企业,开展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暨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分级建立企业、法人环境信用评价体系。
    实施主体:县环保局、人行甘谷支行
    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政府金融办
    2.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
    (1)严格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制度。完善饮用水源地区划及调整工作,严格水源保护区周边区域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按隔离防护、警示标志、界标界桩等水源保护标准,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任务。加快引洮工程项目进度,促进第二水源建设。
    实施主体:县环保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水务局
    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建设局
    (2)强化饮用水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环保、建设、卫计等部门定期对城乡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单位进行水质监测,评估城镇和农村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各供水单位建立以水质为核心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取样、监测和化验制度,加强水质管理和净化处理,确保饮用水卫生达标。每季度在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供水厂出厂水质、水龙头用水水质监测(检测、抽测)结果。
    实施主体:县环保局、县建设局、县卫计局
    (3)防治地下水污染。加快推进加油站防渗改造,年内完成磐安、渭北、高速路口、大石及武家河加油站地下油罐双层罐改造任务。所有新建、改建、迁建的加油站地下油罐,必须建设双层罐或防渗池。
    实施主体: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环保局
    配合单位:县商务局、县安监局
    3.推动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
    (1)加大污染较大沟渠治理力度。年内完成辖区内污染较重的河段、排洪渠产生的污水截污治理,实现“清零”目标。
    实施主体:县建设局
    配合单位:县环保局、县水务局
    (2)完成水功能区目标。加强水功能区管理,建立和完善水源地水量、水位、水质监测体系,完善排污口登记台账,取缔各河道非法排污口,全面推进水资源保护工作。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渭河干流各水功能区(河段)生态流量(水位)确定工作。
    实施主体:县水务局
    配合单位:县建设局、县环保局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甘谷县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环保局,由县环保局主要负责人任主任。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推进全县水污染防治工作,各牵头和责任部门以及各乡镇按照本方案要求,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和奖惩机制,确保治理措施到位。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类排污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开展自行监测,落实治污减排、环境风险防范等责任。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要依法查处;对超标、超总量排放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实施“按日计罚”以及责令停产、限产措施;对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环境影响的行为,要依法对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查封、扣押;对严重违法的,除对单位进行处罚外,还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完善工作机制。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和联合执法,完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相关部门水污染防治联合执法监管模式。建立定期督查、不定期巡查制度,确保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将水污染防治、水资源管理、水生态保护相关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四)强化科技支撑。大力推进污染治理的先进处理技术和设备,重点推广污泥生物法消减技术、饮用水除氟技术,示范应用高效节能精确曝气控制系统、集成式污水处理成套设备、移动式应急水处理装备。大力推广水资源循环利用、生物质成型机、测土配方施肥、全膜覆土穴播、垄膜沟灌、膜下滴灌、喷灌、水肥一体化等节水抗旱、专利技术,形成工程设施节水、农艺节水、化学节水、管理节水等诸多环节相结合的综合节水技术体系。
    (五)加大环保投入。加大财政投入,加快工业园区、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增加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环境应急设施装备投入,提高环境监管水平和环保治理能力。全面实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成污水处理费和主要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实行差别化收费政策。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购置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抵免税优惠政策,利用收费、税收杠杆作用引导企业增加环保投入。
    (六)建立激励机制。以企业自愿为前提,通过表彰先进、政策鼓励、提升标准,推动完善节水环保“领跑者”制度。发布节水环保“领跑者”名单,鼓励节能减排先进企业、工业集聚区用水效率、排污强度等达到更高标准,支持开展清洁生产、节约用水和污染治理,推动绿色发展。
积极开展工业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暨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建立健全工业企业环保“一考双评”工作长效机制。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鼓励重金属、化工、危险化学品运输等高环境风险行业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七)加强信息公开。重点排污单位要统一在县政府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主动接受监督。
    (八)强化社会监督。面向公众、社会组织提供水污染防治、水资源管理、水生态保护法规培训和咨询,适时邀请民间环保机构、志愿者全程参与重要环保执法行动和重大水污染事件调查,主动公开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健全举报制度,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网络平台作用,限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的环境问题。充分听取公众对重大决策和建设项目的意见,推动全县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附件:1.2018年水环境治理目标
          2.2018年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
 
 
附件1:
    2018年度水环境治理目标

表1  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目标
序号 所在流域 所在
水体
断面名称 2018
水质目标
备注
1 黄河流域 渭河 渭水峪桥  
2 黄河流域 散渡河 小河口  
3 黄河流域 散渡河 散渡河桥  
 
 
表2  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目标
序号 水源地名称 所在水体名称 水源地
类型
2018
水质目标
备注
1 甘谷县城区水源(马务寺-二十里铺水源、杨赵水源) 渭河 地下水 维持现状 因水源地地质影响,总硬度、硫酸盐超标,其余指标达标。
 
 
表3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清单
序号 乡镇 水源地名称 2018
水质目标
备注
1 磐安镇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地 维持现状  
2 磐安镇 磐安镇西北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地 维持现状  
3 新兴镇 崖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地 维持现状  
4 新兴镇 新兴镇东北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地 维持现状  
5 六峰镇 六峰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地 维持现状  
 
 
附件2: 
 
2018年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

表1  工业企业水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
序号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及内容 实施主体 总投资
(万元)
完成
时限
1 甘谷县红十字会祥和医院 甘谷县红十字会祥和医院医疗污水处理水污染减排项目 甘谷县
新兴镇
新建日处理能力160 m3污水处理站1处,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建设工程、污水处理系统、污水管网系统、电力系统、监测系统及其他附属设施及配套设备。 甘谷县红十字会祥和医院 196 2018年11月底
 
表2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服务
范围
建设规模及
内容
处理工艺 排放
标准
实施主体 总投资
(万元)
完成时限(年、月)
1 磐安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甘谷县 磐安镇 计划建设日处理8000吨的生活污水厂一座。     甘谷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3500 2018年12月底
 
 
表3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工程
序号 污水处理厂名称 建设
地点
设计规模(万吨/日) 实际规模(万吨/日) 处理工艺 排放
标准
实施主体 总投资
(万元)
完成时限(年、月)
1 甘谷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 甘谷县 1.3 0.65   城镇污水一级A标准 甘谷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3423.98 2018年12月底
 
 
 
表4  城镇污泥处理处置工程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项目
类型
实施主体 技术依托单位 总投资
(万元)
完成时限
(年、月)
1 甘谷县污泥干化处置工程 甘谷县污水处理厂   甘谷县
建设局
  348.79 2018年6月
 
表5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计划
序号 项目名称 乡镇 主要建设内容及工艺 工程
名称
实施主体 总投资
(万元)
完成时限
1 中央农村环境整治项目 西坪镇 配置垃圾箱、垃圾桶、保洁车等环境卫生设施设备 农村环境整治 甘谷县人民政府 60 2018年10月底
2 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安远镇 配置垃圾箱、垃圾桶、保洁车等环境卫生设施设备 农村环境整治 甘谷县人民政府 60 2018年10月底
3 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礼辛镇 配置垃圾箱、垃圾桶、保洁车等环境卫生设施设备 农村环境整治 甘谷县人民政府 60 2018年10月底
4 贫困县精准扶贫农村环境整治项目 武家河镇 配置垃圾箱、垃圾桶、保洁车等环境卫生设施设备 农村环境整治 甘谷县人民政府 30 2018年10月底
 
表6  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计划
序号 项目名称 加油站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及工艺 工程名称 实施主体 总投资
(万元)
完成时限
1 加油灌防渗漏改造项目 磐安加油站、高速路口加油站、渭北加油站、大石加油站、武家河加油站     县发展
改革局
  2018年12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