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6月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甘谷县大像山镇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 | 大像山镇李家庄村 | 甘谷县大像山镇人民政府 | 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焚烧处理区设备、机房、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储存间、飞灰固化间、烟气处理系统和循环水处理系统、值班室、机修间等配套辅助设施。建设规模::生活垃圾处理量5t/d。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焚烧烟气净化设计采用“急冷冷却+旋风除尘+湿法脱酸+除雾吸附器+袋式除尘”工艺。本项目预留SNCR(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脱氮设备安装空间。 无组织废气主要来自垃圾贮存系统以及渗滤液处理系统进行臭气收集,并作为焚烧炉一次风利用。 焚烧炉及烟气净化系统开停车及检修状况下,垃圾池及渗滤液处理系统臭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除臭后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SO2、NOX、PM10、CO、HCl、H2S、NH3、二噁英敏感点及网格点贡献值和预测值浓度均可达标,大气评价范围内不会因本项目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出现环境空气质量超标。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急冷系统循环冷却水、脱酸除雾废水、渗滤液。其中的急冷系统循环冷却水冷却后后循环利用;脱酸除雾废水脱出石膏后除部分回用于飞灰固化环节外,其余废水补充碱循环利用于脱酸除雾,无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收集于化粪池后用于焚烧站内外绿化施肥,渗滤液入焚烧炉焚烧处理。 本项目不向站外地表水体排放废水,对站外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在做好分区防渗与加强防范的前提下,本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厂界周围200m范围内没有居民住宅等敏感目标,不存在扰民现象。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炉渣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炉渣在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6.4要求的情况下可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废活性炭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修订版)规定的“HW49其他废物”类危险废物,厂内设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办法》等规定建设,设置危险废物标识,规范防雨淋、防渗漏、防流失措施,规范转移联单管理等。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再生利用。危险固废暂存、转运、处置应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各项有关规定。 生活垃圾垃圾桶收集,返回焚烧炉焚烧处置。 |
已公示,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
| 2 | 甘谷县新兴镇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 | 新兴镇雒家庄村 | 甘谷县新兴镇人民政府 | 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焚烧处理区设备、机房、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储存间、飞灰固化间、烟气处理系统和循环水处理系统、值班室、机修间等配套辅助设施。建设规模::生活垃圾处理量5t/d。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焚烧烟气净化设计采用“急冷冷却+旋风除尘+湿法脱酸+除雾吸附器+袋式除尘”工艺。本项目预留SNCR(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脱氮设备安装空间。 无组织废气主要来自垃圾贮存系统以及渗滤液处理系统进行臭气收集,并作为焚烧炉一次风利用。 焚烧炉及烟气净化系统开停车及检修状况下,垃圾池及渗滤液处理系统臭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除臭后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SO2、NOX、PM10、CO、HCl、H2S、NH3、二噁英敏感点及网格点贡献值和预测值浓度均可达标,大气评价范围内不会因本项目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出现环境空气质量超标。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急冷系统循环冷却水、脱酸除雾废水、渗滤液。其中的急冷系统循环冷却水冷却后后循环利用;脱酸除雾废水脱出石膏后除部分回用于飞灰固化环节外,其余废水补充碱循环利用于脱酸除雾,无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收集于化粪池后用于焚烧站内外绿化施肥,渗滤液入焚烧炉焚烧处理。 本项目不向站外地表水体排放废水,对站外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在做好分区防渗与加强防范的前提下,本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厂界周围200m范围内没有居民住宅等敏感目标,不存在扰民现象。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炉渣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炉渣在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6.4要求的情况下可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废活性炭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修订版)规定的“HW49其他废物”类危险废物,厂内设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办法》等规定建设,设置危险废物标识,规范防雨淋、防渗漏、防流失措施,规范转移联单管理等。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再生利用。危险固废暂存、转运、处置应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各项有关规定。 生活垃圾垃圾桶收集,返回焚烧炉焚烧处置。 |
已公示,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
| 3 | 甘谷县六峰镇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 | 六峰镇姜家庄村 | 甘谷县六峰镇人民政府 | 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焚烧处理区设备、机房、垃圾储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烟气处理系统和循环水处理系统、值班室、机修间等配套辅助设施。建设规模:生活垃圾处理量5t/d。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焚烧烟气净化设计采用“急冷冷却+旋风除尘+湿法脱酸+除雾吸附器+袋式除尘”工艺。本项目预留SNCR(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脱氮设备安装空间。 无组织废气主要来自垃圾贮存系统以及渗滤液处理系统进行臭气收集,并作为焚烧炉一次风利用。 焚烧炉及烟气净化系统开停车及检修状况下,垃圾池及渗滤液处理系统臭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除臭后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SO2、NOX、PM10、CO、HCl、H2S、NH3、二噁英敏感点及网格点贡献值和预测值浓度均可达标,大气评价范围内不会因本项目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出现环境空气质量超标。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急冷系统循环冷却水、脱酸除雾废水、渗滤液。其中的急冷系统循环冷却水冷却后后循环利用;脱酸除雾废水脱出石膏后除部分回用于飞灰固化环节外,其余废水补充碱循环利用于脱酸除雾,无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收集于化粪池后用于焚烧站内外绿化施肥,渗滤液入焚烧炉焚烧处理。 本项目不向站外地表水体排放废水,对站外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在做好分区防渗与加强防范的前提下,本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厂界周围200m范围内没有居民住宅等敏感目标,不存在扰民现象。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炉渣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炉渣在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6.4要求的情况下可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废活性炭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修订版)规定的“HW49其他废物”类危险废物,厂内设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办法》等规定建设,设置危险废物标识,规范防雨淋、防渗漏、防流失措施,规范转移联单管理等。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再生利用。危险固废暂存、转运、处置应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各项有关规定。 生活垃圾垃圾桶收集,返回焚烧炉焚烧处置。 |
已公示,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
公示期:2018年6月1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甘谷县环境保护局 电话:0938-5621507,邮箱:ggxhbj@126.com
通讯地址:甘谷县大像山镇像山西路 邮编:741200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