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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谷县环境保护局2019年1月1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20230427-114331-775 时间:2019-01-14 来源:甘谷县环境保护局   
 
 甘谷县环境保护局2019年1月1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甘谷盘安济仁医院项目 甘谷县磐安镇东街 甘谷盘安济仁医院 甘肃宜洁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甘谷盘安济仁医院位于甘谷县磐安镇东大街,门诊业务楼为四层框架结构临街铺面,建筑面积为600m2;住院楼为一栋三楼民房,建筑面积为1000m2;项目用地面积650m2,建筑面积1600m2。项目设置病床60张。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污水处理设施臭气。
本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污水处理设施的恶臭来源于污水、污泥中有机物的分解、发酵过程中散发的化学物质,主要种类有:硫化物、氨、硫醇、甲基硫、粪臭素、酪酸、丙酸等。根据相关技术资料,每处理1gBOD5可产生0.031gNH3,0.00012gH2S,则污水处理设施每年产生NH30.0025t/a,H2S0.0000096t/a。本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位于地上一层,无开放水面,恶臭类气体主要通过排气口排放,要求项目在排气口安装风机一台,风量1200m3/h,废气经收集后由高15米,内径0.1米的附墙式排气筒升顶排放,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废水产生总量为3636.5m3/a,其中检验废水约为36.5m3/a,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400m3/a,医疗废水排放量为3200m3/a。因本项目位于乡镇区域,周边市政排污管网现还未建设完善,故本项目医疗废水同生活污水一起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以“预处理+深度处理+消毒(二氧化氯)”处理工艺处理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排放标准后近期排入渭河,远期排入正在筹建的磐安镇污水处理厂。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运营期声污染源主要提升水泵、风机等设备噪声以及门诊患者社会生活噪声,噪声源强在60-85dB(A)之间。
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系统布设提升水泵1台,对其进行了基础减振处理,同时对管道进行柔性支撑;布设风机1台,风机进行基础减振处理,风管采取柔性接头。项目设备运行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处理、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后,医院本身就是敏感点,也是保护的对象,为了保证外界的社会噪声不影响服务站内病员的治疗,本项目通过合理布置、并采取隔声门、窗等隔声处理后,周围环境噪声不会对本项目的正常营运产生影响。
(4)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医疗废物、化粪池污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及日常生活垃圾。其中医疗废物、化粪池污泥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泥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里,必须安全处置。
本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的产生量约为16.58t/a,垃圾桶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垃圾收集间,及时由环卫部门运至指定地点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医疗垃圾主要来源于诊疗过程中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废弃敷料,过期报废的医疗药品等废弃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1号)可知,医疗垃圾属于危险废物中医疗废物HW01(废物代码:851-001-01),产生量约为25.55t/a。医疗垃圾处理前,要求建设符合《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环发[2003]206号)要求的医疗废物暂存间,同时采取严格的医疗废物联单管理程序对医疗废物的产生、存储、运输和处理全过程进行监控。医疗废物封装于医疗废物专用储存箱,临时存放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由天水安泰环卫清洗有限公司集中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在运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污泥。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泥量与原水的悬浮固体及处理工艺等有关,根据一般经验,污泥的产生量一般是污水总体积的0.3-0.5%,本次环评污泥量计算按0.3%,共产生污泥1.09t/a。根据《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相关规定,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属于危险废物。此部分废物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综上所述,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经过上述方式处理后,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已公示,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2 年产12万吨新型节能活性石灰回转窑生产线项目 甘谷县新兴镇豹子坪村 甘谷县鑫达环保白灰制造有限公司 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活性石灰回转窑生产线1条、办公室、宿舍、配电室、成品堆放区、原料堆场、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总建筑面积6660平方米。 (1)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烟尘、SO2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工业窑炉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限值要求(烟尘:200mg/m3,SO2:850mg/m3),NOx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NOx:300mg/m3),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卸料、磨粉过程粉尘产生量为0.55t/a,经车间围挡后,无组织排放量约为0.0105t/a,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总废水排量为475.2m3/a,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周边村民定期清掏,拉运肥田,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厂房隔音、基座减震、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可大大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综上所述,厂界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4)固废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炉渣、收集粉尘等,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炉渣经收集后可外售作为建筑材料,收集粉尘可回用于生产。
由工程污染分析表明,本项目环境影响因素主要有生活污水、噪声和固体废物,通过切实落实本评价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与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可使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
已公示,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公示期:2019年1月14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甘谷县环境保护局   电话:0938-5621507,邮箱:ggxhbj@126.com
通讯地址:甘谷县大像山镇像山西路  邮编:74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