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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谷县环境保护局2019年3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20230427-114313-300 时间:2019-03-18 来源:甘谷县环境保护局   
 
 
甘谷县环境保护局2019年3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甘谷县兴鑫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石灰生产线项目 甘肃省天水市甘谷县磐安镇东工业区 甘谷县兴鑫建材有限公司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自动化石灰窑体、原料堆场、煤棚、成品库和综合办公生活用房等共用辅助设施及采购安装设备。建成后可年产30万吨石灰。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①原料堆场粉尘
原料堆场三面设置围挡,地面硬化,并设彩钢顶棚。无烟煤堆场要求建设单位建设全封闭煤棚,彩钢结构,煤棚内地面硬化。卸矿石的逸散粉尘产生量约5.76t/a,经采用喷雾降尘措施,再经半敞开式原料棚和全封闭式煤棚厂房隔挡后,粉尘排放量约0.52t/a,粉尘量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②喂料、振动给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石灰石、无烟煤粒径在40~80mm左右,在喂料和给料过程会产生极少量的粉尘,可忽路不计,下料口最好和原料、无烟煤采用彩钢结构封闭于同一厂房。
③混烧石灰竖窑煅烧废气
本项目四台立窑共用一套脱硫除尘系统,废气先进入多管旋风除尘器进行除尘,再进入高温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最后废气进入双城法脱破除尘系统处理,处理后,本项目石灰窑最终烟尘排放量6.55t/a,排放浓度为13.47mg/Nm3;SO2排放量19.01t/a,SO2排放浓度39.09mg/m3;NOx排放量为77.1t/a,排放浓度为158.57mg/m3。能够满足河北省《石灰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1-2012)表2、表4中限值要求。
(2)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生产废水: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使用水,脱硫除尘系统废水经一座40m3防渗循环水池沉淀,加碱调节酸碱度后循环使用,因此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
生活废水:本项目生活废水产生量为1.2m3/d(360m3/a),产生量较少,水质简单,可直接用于厂区及道路泼洒降尘,不外排,厕所使用旱厕,因此无集中式废水排放,对区域水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各类风机、给料机、出料机等机械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先进的低噪声机械、设备、装置;对厂区上使用的各种噪声源设备进行防振、隔声、消声处理,通过治理,加强机械设备的定期检修和维护;加强厂区绿化,在厂区周围和进出厂道路以及厂区运输干道两侧,种植树木隔高带等措施后,本项目的产生的噪声可得到有效的控制,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2类标准。因此,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治理措施可行。
(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生活垃圾:项目投产后生活垃圾产生量约3.75t/a,厂区内设置一定数量的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定期运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置。
危险废物: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产生量约为0.05t/a,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之后全部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得外排。
已公示,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2 年产万台新型环保高效节能生物质取暖壁炉暖风炉及配套颗粒生产线项目 天水市甘谷县安远镇巩川村 甘谷润田环保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宜洁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拟建厂房、库房、办公楼及宿舍楼,总建筑面积5000m2;并购置相关工艺设备进行生物质颗粒的生产和取暖壁炉暖风炉的组装 6.1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两条生产线,生产过程中只用到少量生产车间抑尘水,无生产废水排放。
生活污水主要为洗漱废水,水质较为简单,可用于泼洒抑尘,不外排,食堂废水排入旱厕,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不会对周边水体产生影响。本次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对旱厕做防渗处理,废泔水由周边居民拉运处理处置。
6.2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共设两条生产线①:生物质颗粒生产线;②生物质采暖壁炉暖风炉具的组装;组装为人工组装,在此过程中不会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因此本次环评着重对生物质生产线做着重分析。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营运期产生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垃圾只要按时按点清倒,夏天增加清倒次数,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6.3 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来自生物质颗粒生产线,组装生物质炉具过程中产生极小的噪声,本次环评着重对生物质颗粒生产线设备噪声做重点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设备噪声经预测评价结果表明,本项目投产后,产噪设备运行噪声对周边居民和厂房影响较小。
6.4固体废物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物质颗粒生产线过程中洒落于地面的粉尘、包装过程中产生的包装废料;取暖壁炉暖风炉组装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品;工作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
已公示,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3 磐安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天水市甘谷县磐安镇天定高速入口东侧 甘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新建污水处理站1座,近期设计规模为4000 m3/d,远期设计规模为8000 m3/d,预处理及生活、生产附属构筑物按远期规模土建一次实施,设备按近期配置,生物处理及深度处理按近期规模设计,预留远期用地。配套建设近期污水收集管道3267m,管径DN600,HDEP双壁波纹管(SN8)和PE100管。 (1)废气:本项目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恶臭气体,主要成分为 NH 3 、H 2 S等。本项目对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脱水机房、贮泥池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拟通过管道输送至一套处理能力为 4000m 3 /h 除臭设备中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工况下NH 3 、H 2 S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正常工况下,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项目运营期恶臭气体处理设施发生故障,NH 3 、H 2 S1h平均质量浓度贡献值明显增加,企业应加强环保设备检修,防止非正常工况发生,以减小对外环境影响。
废水:污水正常排放情况下污染物对渭河水质有影响,预测值较现状值有所增加。在 2#监测断面处,氨氮浓度较现状值增加 0.0078mg/L,标准指数增加 0.0078,但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 类标准要求,COD 浓度较现状值增加 6.8588mg/L,标准指数增加 0.34,但由于现状超标,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 类标准要求。因磐安镇无集中的污水处理厂,区域内的生活污水及部分其他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至渭河,本项目建成后,收集处理镇区及周围村庄污水,污水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 A 标准后排入渭河,污染物将大量削减,渭河水质一定程度上得到改善,因此,本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缓解渭河的污染现状。污水事故排放状态下,尾水会对渭河造成影响,因此应加强管理,保证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杜绝项目废水的事故性排放。
噪声:本项目运营期设备噪声在采取降噪措施处理后,南厂界噪声排放
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4 类标准,
其余厂界噪声排放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 2 类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栅渣、沉砂及时清运至甘谷县垃圾填埋场卫生
填埋,确保不产生二次污染。
本项目项目污泥产生量为1241t/a,含水率约为99.2%,经污泥脱水机机械
浓缩脱水后经过压滤机干化,使其含水率低于60%后及时清运至甘谷县垃圾
填埋场卫生填埋。
已公示,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公示期:2019年3月18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甘谷县环境保护局   电话:0938-5621507,邮箱:ggxhbj@126.com
    通讯地址:甘谷县大像山镇像山西路  邮编:74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