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2019年9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甘谷县大像山公园景观水补充工程 | 甘谷县县城 | 甘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陕西中科瑞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新建输水管线及排气井、泄水井、阀门井等附属设施。 建设规模:供水管线2.98km,排气井3个、泄水井1个、阀门井1个。 |
(1)施工期环境影响 ①大气环境,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扬尘,采取施工围挡、施工场地洒水、限制场内车速、散装物料运输、堆放加盖蓬布等措施和全面落实“六个100%管理”制度,可有效减少施工扬尘污染。施工扬尘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②水环境,施工期的水环境影响主要来自于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旱厕,化粪池定期清掏,生活污水不外排。施工废水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③声环境,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控制高噪声设备使用时间、限制运输车辆车数和对敏感点路段设置临时声屏障等降噪措施后,施工期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小。 ④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运至制定垃圾填埋场填埋,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施工期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环境影响 ①声环境,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水井房提升泵。水泵机组设在室内,泵房四周墙体采用厚度为10cm,墙体经隔声、吸声处理后,水井泵房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项目运营期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②生态环境,通过加强项目和周边地区的绿化和生态建设,最大限度保留原有植被,多采用土著种绿化进行临时用地植被恢复,能够补偿对原有生态环境的破坏,维护区域的生物多样性。因此,项目建设不会给区域的植物资源造成破坏。 |
已公示,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
| 2 | 甘谷县柳湖片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 天水市甘谷县柳湖片区 | 甘谷县恒通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陕西中科瑞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拟建项目共敷设DN300污水收集管道1431m,砖砌圆形检查井41座,敷设DN200-DN600雨水收集管道1551m,砖砌圆形检查井36座;新建道路约385m,新建广场一座。 | 3、施工期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 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扬尘,采取施工围挡、施工场地洒水、限制场内车速、散装物料运输、堆放加盖蓬布等措施和全面落实“六个100%管理”制度,可有效减少施工扬尘污染。施工扬尘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水环境 施工期的水环境影响主要来自于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公厕或居民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不外排。施工废水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控制高噪声设备使用时间、限制运输车辆车数和对敏感点路段设置临时声屏障等降噪措施后,施工期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运至制定垃圾填埋场填埋,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施工期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4、营运期环境影响 (1)水环境 营运期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产生量为3.024m3/d,1103.76t/a,主要污染因子为CODcr、总氮、总磷、SS、氨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甘谷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营运期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固废 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产量为38.87/a,生活垃圾收集后全部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运营期车流量较小,车速较低,交通噪声对敏感点影响较小。广场流动人员社会噪声间歇产生,通过合理管理和距离衰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已公示,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 电话:0938-5621507,邮箱:ggxhbj@126.com
通讯地址:甘谷县大像山镇像山西路 邮编:74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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