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甘谷县西环路道路工程 | 甘谷县县城 | 甘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陕西中科瑞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新建市政主干道 建设规模:主干道2.198km, |
(1)施工期大气污染物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施工期间对环境空气影响来自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燃油废气。施工扬尘作为主要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施工机械挖土、施工弃土堆放、运输、装卸过程和施工作业场地,在施工区内的TSP对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存在一定的影响。施工期间,建设单位注重现场管理,加强施工机械设备、运输设备的日常养护,并采取了夯实地表土方、定期喷水、覆盖防尘网等降尘、防尘措施。 通过以上处理措施后,施工期间所产生的扬尘和汽车尾气不会对项目周围空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2)施工期水污染物环境影响结论 施工期间污水主要为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过程产生的施工废水。本项目施工现场设置厕所,定期清掏用于农肥。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冲洗产生少量的废水,在施工场地临时修建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处理后用于施工区的泼洒抑尘;不外排。本项目现浇砼洒水进行养护,养护采取少量多次的养护方式;由于甘谷县蒸发量较大,不产生养护废水。 通过以上处理措施后,施工期间所产生的废水对项目所在地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结论 施工期噪声来自于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土石方开挖、交通运输系统等,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和运输卡车噪声。施工期间将选用低噪声机械和设备,合理布局,制定科学的施工计划,严格限制施工作业时间,尽可能地避免夜间施工,加强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监督。通以上处理措施后,使施工期声环境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通过以上措施,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将会得到有效的控制,不会对项目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4)施工期固废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主要有施工弃土和人员生活垃圾,工程弃土不得随意堆放,运至当地渣土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妥善存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通过以上措施,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将会得到有效的控制,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
已公示,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
| 2 | 甘谷县新城路道路改造工程 | 甘谷县县城 | 甘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陕西中科瑞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新建市政主干道 建设规模:主干道3569.587m |
(1)施工期大气污染物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施工期间对环境空气影响来自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燃油废气。施工扬尘作为主要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施工机械挖土、施工弃土堆放、运输、装卸过程和施工作业场地,在施工区内的TSP对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存在一定的影响。施工期间,建设单位注重现场管理,加强施工机械设备、运输设备的日常养护,并采取了夯实地表土方、定期喷水、覆盖防尘网等降尘、防尘措施。 通过以上处理措施后,施工期间所产生的扬尘和汽车尾气不会对项目周围空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2)施工期水污染物环境影响结论 施工期间污水主要为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过程产生的施工废水。本项目施工现场设置厕所,定期清掏用于农肥。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冲洗产生少量的废水,在施工场地临时修建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处理后用于施工区的泼洒抑尘;不外排。本项目现浇砼洒水进行养护,养护采取少量多次的养护方式;由于甘谷县蒸发量较大,不产生养护废水。 通过以上处理措施后,施工期间所产生的废水对项目所在地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结论 施工期噪声来自于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土石方开挖、交通运输系统等,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和运输卡车噪声。施工期间将选用低噪声机械和设备,合理布局,制定科学的施工计划,严格限制施工作业时间,尽可能地避免夜间施工,加强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监督。通以上处理措施后,使施工期声环境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通过以上措施,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将会得到有效的控制,不会对项目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4)施工期固废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主要有施工弃土和人员生活垃圾,工程弃土不得随意堆放,运至当地渣土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妥善存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通过以上措施,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将会得到有效的控制,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
已公示,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
| 3 | 甘谷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生活垃圾部分)-安远镇 | 甘谷县安远镇沙滩村 | 甘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陕西中科瑞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征地面积2900m2(约合4.35亩),站外绿化、进厂道路等占地1142.87m2,热解气化站内实际建设占地面积1757.13m2。建设规模:生活垃圾处理量10t/d。 | 10.3.1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热解气化炉烟气净化设计采用“SNCR+急冷冷却+旋风除尘+等离子除尘活性炭吸附一体机+袋式除尘+脱酸除雾”的组合烟气净化工艺。该工艺除尘效率不低于99.5%,PM 2.5 去除效率不低于 99%,脱硫效率不低于 85%,脱硝效率不低于 50%,去除二噁英效率不低于 99%,重金属去除效率不低于 95%,HCl 去除效率不低于 90%。本项目垃圾分拣间为封闭设计,为防止恶臭气体外逸,采用 O 2 型空间雾化除臭系统,经除臭系统处理后恶臭污染物排放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二级标准要求。 10.3.2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急冷系统间接冷却废水、脱酸废水、垃圾渗滤液和生活污水。其中急冷系统间接冷却废水经冷却后定期补水循环利用;脱酸废水经加碱搅拌+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垃圾渗滤液经渗滤液收集池收集后回喷到热解气化炉内燃烧分解;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厂区绿化施肥。本项目不向外环境排放废水,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在做好分区防渗与加强防范的前提下,本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10.3.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噪设备主要为撕碎机、螺旋输送机、热解气化炉、供氧风机、引风机、急冷塔、水泵等,噪声源强为 75~90dB(A),对车间内的热解气化炉、垃圾螺旋输送机、泵类等采取厂房隔声、设减震基础;对风机、引风机等采取厂房隔声、设减震基础以及软连接等控制措施。由预测结果可知,采取各项降噪措施后,正常运行工况时,各厂界噪声贡献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 类标准要求;且厂界周围200m 范围内没有居民住宅等声环境敏感点,不存在扰民现象,因此本项目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10.3.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间固体废物主要为炉渣、飞灰、碱液沉淀池底渣、废活性炭、废机油和职工生活垃圾。炉渣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炉渣库,定期运送至甘谷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飞灰、碱液沉淀池底渣均采取水泥+螯合剂进行固化稳定化处理,处理后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 6.3 节要求,满足处置途径豁免条件,可运送至甘谷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专区填埋处理。废活性炭专用容器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再生利用;废机油专用容器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带盖垃圾桶收集后返回热解气化炉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可行,在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转运等环节管理的基础上,危险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
已公示,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
| 4 | 甘谷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生活垃圾部分)-大石镇 | 甘谷县大石镇王川村 | 甘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陕西中科瑞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征地面积3400m2(约合5.10亩),站外绿化、进厂道路等占地2169.4m2,热解气化站内实际建设占地面积1230.6m2,建设规模:生活垃圾处理量5t/d。 | 10.3.1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热解气化炉烟气净化设计采用“SNCR+急冷冷却+旋风除尘+等离子除尘活性炭吸附一体机+袋式除尘+脱酸除雾”的组合烟气净化工艺。该工艺除尘效率不低于99.5%,PM 2.5 去除效率不低于 99%,脱硫效率不低于 85%,脱硝效率不低于 50%,去除二噁英效率不低于 99%,重金属去除效率不低于 95%,HCl 去除效率不低于 90%。本项目垃圾分拣间为封闭设计,为防止恶臭气体外逸,采用 O 2 型空间雾化除臭系统,经除臭系统处理后恶臭污染物排放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二级标准要求。 10.3.2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急冷系统间接冷却废水、脱酸废水、垃圾渗滤液和生活污水。其中急冷系统间接冷却废水经冷却后定期补水循环利用;脱酸废水经加碱搅拌+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垃圾渗滤液经渗滤液收集池收集后回喷到热解气化炉内燃烧分解;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厂区绿化施肥。本项目不向外环境排放废水,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在做好分区防渗与加强防范的前提下,本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10.3.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噪设备主要为撕碎机、螺旋输送机、热解气化炉、供氧风机、引风机、急冷塔、水泵等,噪声源强为 75~90dB(A),对车间内的热解气化炉、垃圾螺旋输送机、泵类等采取厂房隔声、设减震基础;对风机、引风机等采取厂房隔声、设减震基础以及软连接等控制措施。由预测结果可知,采取各项降噪措施后,正常运行工况时,各厂界噪声贡献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 类标准要求;且厂界周围200m 范围内没有居民住宅等声环境敏感点,不存在扰民现象,因此本项目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10.3.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间固体废物主要为炉渣、飞灰、碱液沉淀池底渣、废活性炭、废机油和职工生活垃圾。炉渣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炉渣库,定期运送至甘谷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飞灰、碱液沉淀池底渣均采取水泥+螯合剂进行固化稳定化处理,处理后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 6.3 节要求,满足处置途径豁免条件,可运送至甘谷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专区填埋处理。废活性炭专用容器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再生利用;废机油专用容器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带盖垃圾桶收集后返回热解气化炉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可行,在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转运等环节管理的基础上,危险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
已公示,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
| 5 | 甘谷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生活垃圾部分)-八里湾镇 | 甘谷县八里湾镇八里湾村 | 甘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陕西中科瑞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征地面积2350m2(约合3.52亩),站外绿化、进厂道路等占地1342.7m2,热解气化站内实际建设占地面积1007.3m2。建设规模:生活垃圾处理量5t/d。 | 10.3.1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热解气化炉烟气净化设计采用“SNCR+急冷冷却+旋风除尘+等离子除尘活性炭吸附一体机+袋式除尘+脱酸除雾”的组合烟气净化工艺。该工艺除尘效率不低于99.5%,PM 2.5 去除效率不低于 99%,脱硫效率不低于 85%,脱硝效率不低于 50%,去除二噁英效率不低于 99%,重金属去除效率不低于 95%,HCl 去除效率不低于 90%。本项目垃圾分拣间为封闭设计,为防止恶臭气体外逸,采用 O 2 型空间雾化除臭系统,经除臭系统处理后恶臭污染物排放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二级标准要求。 10.3.2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急冷系统间接冷却废水、脱酸废水、垃圾渗滤液和生活污水。其中急冷系统间接冷却废水经冷却后定期补水循环利用;脱酸废水经加碱搅拌+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垃圾渗滤液经渗滤液收集池收集后回喷到热解气化炉内燃烧分解;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厂区绿化施肥。本项目不向外环境排放废水,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在做好分区防渗与加强防范的前提下,本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10.3.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噪设备主要为撕碎机、螺旋输送机、热解气化炉、供氧风机、引风机、急冷塔、水泵等,噪声源强为 75~90dB(A),对车间内的热解气化炉、垃圾螺旋输送机、泵类等采取厂房隔声、设减震基础;对风机、引风机等采取厂房隔声、设减震基础以及软连接等控制措施。由预测结果可知,采取各项降噪措施后,正常运行工况时,各厂界噪声贡献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 类标准要求;且厂界周围200m 范围内没有居民住宅等声环境敏感点,不存在扰民现象,因此本项目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10.3.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间固体废物主要为炉渣、飞灰、碱液沉淀池底渣、废活性炭、废机油和职工生活垃圾。炉渣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炉渣库,定期运送至甘谷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飞灰、碱液沉淀池底渣均采取水泥+螯合剂进行固化稳定化处理,处理后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 6.3 节要求,满足处置途径豁免条件,可运送至甘谷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专区填埋处理。废活性炭专用容器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再生利用;废机油专用容器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带盖垃圾桶收集后返回热解气化炉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可行,在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转运等环节管理的基础上,危险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
已公示,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 电话:0938-5621507,邮箱:ggxhbj@126.com
通讯地址:甘谷县大像山镇像山西路 邮编:74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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