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单位及个人的一封信
尊敬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拥有者(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甘肃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国家11部委《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的通知》、省厅印发《甘肃省非道路移动机械调查摸底与编码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有关要求,在2019年年底前,我市需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建立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情况数据库,发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牌,实行“一机一码”,为建立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监管长效机制打好基础。请您主动配合各地生态环境部门的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相关工作,以便于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正常使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对象
本行政区域内使用的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包含在我市使用的其它地区无环保号牌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已在外市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牌的不列入范围),主要包括挖掘机、起重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叉车、桩工机械、堆高机、牵引车、摆渡车、场内车辆等机械类型。
农业机械、林业机械、渔业机械;未安装于机械、设备或车辆的独立发动机;安装于船舶、火车或飞机的机械,或具有机动车牌照的车辆;只作军事用途的机械、设备或机动车;作为货物或商品流转的机械暂不纳入本次调查。
二、编码登记的流程
(一)编码登记方式
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者通过微信小程序进行编码登记。
(二)编码登记流程
1.微信小程序进行机械登记
2.机械登记材料的核实
生态环境部门对填报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信息进行核实,主要通过电脑端网络平台进行核实。核实查看上传的照片是否清晰可辨,确认机械所有人填报的信息是否和上传照片的信息一致。
3.登记完成凭证
在环保登记号码领取环节,生态环境部门需要向领取人反馈相关材料,并告知相关资料需要妥善保管,以备后期环保查验;反馈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登记号码金属标识或者号码贴;告知金属标识或号码贴的安装要求,或者环保登记号码的喷涂要求;反馈编码登记信息采集表(采集表由软件自动生成);反馈编码登记信息采集卡。
4.机械环保登记号码领取环节,需要提供的材料
机械登记为个人所有的,需要出示机械所有人的身份证件以及环保登记号码领取人的身份证件;机械登记为公司所有的,需要出示含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两证的复印件以及号码领取人的身份证。
四、登记时限
所有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购置及转入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在30日内完成申报登记,2020年1月1日起,不得使用未登记编码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
五、法律依据
对于检查发现使用未备案登记或无法达到相关排放要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相关单位和个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理、罚责条款: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一条、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条、一百一十四条进行处罚。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