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谷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第三十五项
整改目标:加强河流管理保护,建立河流联防联控联治机制,明细流域岸线管理责任,加强协调联络,确保问题整改。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整改情况:甘谷县河长制办公室积极与相邻县区对接,分别与武山县河长制办公室签订了《甘谷县武山县跨界河流联防联控联治合作协议》、与通渭县河长制办公室签订了《通渭县甘谷县跨县界河流联防联控联治合作协议》、与秦州区河长制办公室签订了《秦州区甘谷县跨区界河流联防联控联治合作协议》、与麦积区河长制办公室签订了《麦积区甘谷县跨界河流联防联控联治合作协议》。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者电话形式,向甘谷县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月5日至2022年1月10日,共5天。
受理部门:甘谷县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8-5621507
联系地址:甘谷县大像山镇像山西路中段
甘谷县水务局
2022年1月5日
政府信息公开
甘谷县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三十五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索引号:20230427-103406-534 时间:2022-01-05 来源:甘谷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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