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
根据省人社厅等4部门下发的《关于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就业帮扶机制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通知》(甘人社通〔2026〕135号)、甘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谷县脱贫劳动力输转及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谷政办发〔2023〕48号)的文件精神和中共甘谷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甘谷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26年第一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谷农领发〔2025〕13号)、《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第二批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谷农领发〔2026〕3号)文件精神,现将2026年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稳就业奖补项目实施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对已认定的乡村就业工厂(就业帮扶车间),吸纳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需要继续帮扶的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以下统称“重点帮扶群体”)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按3000元/人标准给予奖补。
二、资金来源
甘谷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第一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谷财发〔2026〕54号)和《关于下达2026年第二批中央、省级及第三批市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的通知》(谷财发〔2026〕128号)。
三、申报条件
1、经县人社局发文认定的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
2、吸纳甘谷籍重点帮扶群体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并按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的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
四、申报资料
1、企业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
2、2026年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稳就业奖补审核表(附件1);
3、2026年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吸纳重点帮扶群体稳就业花名册(附件2);
4、与重点帮扶群体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复印件;
5、6个月工资银行流水;
6、重点帮扶群体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7、承诺书;
8、其他有关的印证资料。
五、申报时间
符合条件的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于2026年8月3日至8月7日提出申请,按申报资料所需材料和申报流程上报资料。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六、申报流程
1、由所在乡镇对提交资料进行初审盖章;
2、县人社局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统一提交县农业农村局对重点帮扶群体身份信息进行审核确认;
3、对于符合享受奖补条件的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在甘谷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对于公示无异议的,由县财政局按照有关规定将奖补资金支付到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创办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七、有关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各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创办企业务必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当前稳岗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尽可能吸纳周边重点帮扶群体就近就地就业,增加收入,高质量、高标准推动稳就业奖补政策顺利进行。
2、狠抓工作落实。各乡镇、各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创办企业要密切配合,明确目标任务,靠实工作责任,狠抓政策落实,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见实见效。
3、加强监督管理。各乡镇要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有关程序组织实施,坚决防止各种弄虚作假和套取资金行为,对各类违规违纪问题要严肃查处。严格遵守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规范。所交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当年奖补资格并纳入重点监管,下年度政策能否享受将根据日常工作情况进行研判。
附件1:2026年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奖补资金审核表
附件2:2026年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吸纳重点帮扶群体稳就业花名册
联 系 人:杨泽君
联系电话:5628459
甘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23日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