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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谷县2023年第三轮草原禁牧补助项目绩效报告

索引号:ggxrmzf/2024-00541 时间:2024-09-19 来源:甘谷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甘谷县2023年第三轮草原禁牧补助项目

项目主管部门:甘谷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

甘谷县2023年第三轮草原禁牧补助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巩固草原补奖政策成效,统筹推进草原生态保护、实现生产生活生态互促共赢,省市确定我县继续实施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以下简称“草原补奖政策”)。第一、二轮草原补奖政策中,我县可利用草原27.2万亩实施禁牧。因第三轮国土资源调查草原面积未承包到户,在与第一、二轮政策实施面积合理衔接的基础上,继续按照第一、二轮草原承包面积实施。以村为基本单元,确定禁牧区域,核定禁牧面积,继续将禁牧任务分解落实到村、到户;每年对分解到户的任务进行逐户逐地复审,确保农牧户的草原承包面积、禁牧面积与实际地界相一致。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中央财政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49.42万元。主要用于农牧民补助奖励。通过项目实施,农牧民政策性收入保持稳定,畜牧业生产方式不断得到改善。完成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资金的足额、按时兑付工作,兑付率达到90%;完成草原禁牧面积27.2万亩;群众对农牧民补奖政策满意度达到85%以上。

三、评价基本情况

我单位结合实际,积极开展了2023年第三轮草原禁牧补助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根据执行情况,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理项目基本情况、项目资金拨付到位情况等相关资料信息,对绩效目标及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对比分析,要求基础数据采集、整理、分析要实事求是,确保数据准确、分值合理、结果客观。

四、评价结论及分析

县财政于2023年9月26日以谷财发〔2023〕441号文件将49.232万元全部用于发放农牧民补助。截止11月30日,全县发放农牧民补助资金49.232万元,资金发放率99.62%。尚未发放资金0.188万元是省上多下达资金,已全部上缴县财政。

五、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坚持生态优先、生产生活生态协同发展,以恢复和保护草原生态环境为切入点,保持政策目标、实施范围、补助标准、补助对象“四稳定”,以农牧民补助奖励为主要实施内容,确保政策实施的连贯性,稳定农牧民的政策预期。坚持任务落实、资金发放、建档立卡、服务指导、监督管理“五到户”,资金与任务紧密挂钩,做到政策实施全程透明,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政策落实公平、公正、公开。全面落实草原保护各项制度,科学规范完善草原承包和草原信息管理等工作,加强绩效评价办法,细化考评指标,保障资金安全,维护农牧民切身利益。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对项目资金严格管理,专款专用,对全县27.2万亩48942户承包草原的农户实行项目补助,在各乡镇核实造册、张榜公示的基础上,经县林业和草原局对禁牧落实情况核实,县畜牧中心审核后、县信用联社通过惠农财政补贴 “一折统”的方式,将农牧民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户。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补奖资金到户兑付率100%;

(2)对全县27.2万亩天然草原全面实行禁牧;

(3)畜牧业生产方式不断改变;

(4)农牧民对补奖政策知晓度不断提高;

(5)农牧民保护草原生态意识不断增强。

2.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对全县15乡镇和九墩牧场的800户开展了农牧民补奖政策满意度调查,群众对农牧民补奖政策满意度达到95%以上。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通过第三轮草原禁牧补助项目实施,全县农户畜牧业生产方式明显改善,绝大部分农民改变传统的原始放牧为舍饲精养,农牧民政策性收入保持稳定。提高了农牧民对补奖政策知晓度,增强了农牧民保护草原生态意识,畜牧业生产方式发生较大改善。

(2)生态效益。通过实施第三轮草原禁牧补助项目,保护了草原,牛羊有草吃,实现就近转化增值,改善了草原生态。

六、项目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第三轮草原补奖政策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完善部门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相关管理办法、工作规程制度,规范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二)加强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草原保护,明确草原权属及用途,妥善处理草原承包纠纷,对确需调整草原承包经营权的农牧户,要依法依规做好调整工作。要签订草原承包经营合同,明确承包户落实草原禁牧的义务和责任。扎实做好草原 补奖信息系统数据录入和管理工作。各乡镇要安排专人负责,认真调查核实农户基本情况、草原承包和禁牧等基础数据的采集,确保基础信息准确可靠。同时,加快第三轮国土资源调查草原面积承包到户工作,加大宣传培训,做好政策引导,让广大农牧民充分知晓第三轮草原补奖政策内容,保证政策平稳过渡和落地落实。

(三)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国家补奖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补奖资金使用管理,严防挤占、挪用、截留及冒领,确保补奖资金足额兑现。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第三轮草原补奖政策资金分配方案,资金实行专账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要严格补奖资金发放程序,到户补奖资金采取乡镇采集信息、村级公示、部门汇总审核、财政兑付资金的程序,通过“ 一卡通”方式及时足额发放给落实禁牧政策的农牧民,并在卡折中明确政策项目名称。国有牧场资金由国有牧场统筹使用,用于支持禁牧补助、草原保护、管理等方面。对不落实禁牧政策的农牧户和企业,取消禁牧补贴,因征占用改变草原权属需调整的补奖资金,以及其他原因产生的补奖资金,由县补奖领导小组研究,可统筹用于草原生态保护与修复或村级草管员工作补助。补奖资金原则上本年度全部发放完毕,确需结转的按照盘活结余结转财政资金相关政策执行。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对政策任务和资金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任何单位和个人滞留截留、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草原补奖资金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行政、法律责任。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们对第三轮草原禁牧补助资金的发放进行自查自纠,数据比对,并走访乡镇、村户调查核实,建立问题清单经自查,主要表现在:一是奖补资金由“一卡通”发放以来,因农户基本信息和惠农账号不正常等导致支付失败情况每年都有发生,每年修改资金发放信息而产生的工作量非常大,导致补奖资金发放缓慢。二是草原承包禁牧距今已多年,存在部分农牧户草原承包证书已不知去向、持证人去世、牧户信息不是持证人本人而是其家庭成员或亲属等问题,原有的系统数据不再符合现在的基本情况。三是由于机构改革,草原监管职能职责已划转到林草部门,禁牧政策也是由林草部门落实,补奖资金却是由我们畜牧部门发放,由于牵涉部门多,无形中在基层工作当中产生了很多的繁杂的手续,从而增添了基层工作量。

八、有关建议

今后,我县将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继续强化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组织人员对有关乡镇、村组和兑现补贴资金的农户进行全覆盖检查。走访乡村户进行数据对比,甄别出问题数据,逐一进行调查核实,确保资金按时足额执行到位。

  
附件【草原禁牧补助项目附件2-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