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贯彻实施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专业技术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指导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全县就业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全县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拟订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等创业政策,加强对全县劳务输转工作的指导,牵头制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创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的激励政策。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全县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县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对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对社会保险基金实施行政监督,制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管理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贯彻执行国家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规划和政策法规,会同有关部门综合管理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建立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制度,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负责职称制度改革和深化工作,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制度,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制度,推行专业技术人员就业资格制度;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管理与协调工作和各类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制定全县劳动关系调整的基本规则、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规范、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仲裁规则;完善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参与申报评定市级、县级企业表彰工作。受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局内设7个职能股室,即办公室、职称管理股、工资福利股、社会保险股、劳动关系股、就业促进股、职务服务股。我局编制总数为81人,其中:局机关行政编制13人、工勤编制3人。局属各单位编制情况为:劳动就业中心编制4人,劳动监察中队编制4人,资金管理中心编制10人,城乡居保中心编制19人,人才办编制6人,劳动仲裁院10人、人事档案管理中心5人,劳务办公室7人。
现有干部职工共有78人,其中副科级以上干部23人,一般干部职工55人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具体报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9365.5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3403.56万元,下降58.87%,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收入不再单独计入我单位收入,全部计入各预算单位人员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9365.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46.34万元,占99.79%;其他收入19.20万元,占0.2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9365.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9.38万元,占9.92%;项目支出8436.16万元,占90.08%;上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9346.34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13192.77万元,下降58.53%。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收入支出不再单独计入我单位收入支出,全部计入各预算单位人员经费收入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46.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192.77万元,下降58.53%。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不再单独计入我单位收入,全部计入各预算单位人员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46.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52.70万元,占51.92%;卫生健康支出35.08万元,占0.38%;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占0.0%;农林水支出4386.74万元,占46.94%;住房保障支出71.81万元,占0.7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346.34万元,支出决算为9346.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852.70万元,支出决算为4852.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08万元,支出决算为35.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3.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386.74万元,支出决算为4386.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1.81万元,支出决算为71.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29.3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66.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781.22万元,下降94.46%,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收入不再单独计入我单位收入,全部计入各预算单位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62.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2万元,增长31.82%,主要原因是2023年把其他交通费(车补)列入了公用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差旅费、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维保维修费、水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20万元,支出决算为0.95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3年上级部门调研检查较上年减少,接待次数减少,相应的费用支出减少,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9万元,下降33.75%,主要原因是2023年上级部门调研检查较上年减少,相应支出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2022年支出数也为0,2023年和2022年相比较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需要因公出国(境)业务工作。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022年支出数也为0,2023年和2022年相比较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按相关政策规定我单位不配置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2023预算数为1.20万元,支出决算为0.95万元,2023年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上级部门调研检查较上年减少,接待次数减少,相应的费用支出减少,较2022决算数减少0.49万元,下降33.75%,主要原因是2023年上级部门调研检查较上年减少,接待次数减少,相应的费用支出减少。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95万元。主要是省市部门考核调研及其他地区来甘对接劳务、人才引进等工作公务用餐接待。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个团组,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20人此,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0人此。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9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差旅费、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维保维修、水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2万元,增长31.81%,主要原因是2023年把其他交通费(车补)列入了公用经费。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6.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支出一笔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费用,因支出对象是县职校,经财政部门要求支出经济科目列入了培训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404.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3.5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1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17%。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8个,共涉及资金9346.34万元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2023年我局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较好。通过前期严谨合理规划,整体绩效目标既符合现实情况,又对我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23年我局充分利用项目资金投入到部门各项工作当中,一是加强就业政策和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提升就业质量,确保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二是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升覆盖面和待遇水平,实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上级扩面任务要求;三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人才智力支撑能力;四是加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升科学管理水平;五是加强引导调控和统筹协调,提升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六是加强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提升社会和谐水平。。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就业补助资金等8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以上内容见附件)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本部门所涉及所有项目资金全部落实,并实施顺利,资金效益得到了有效发挥。今后,县人社局将绩效按照县级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和相关制度文件精神,切实履行绩效监督管理责任,加强单位财务与业务工作紧密衔接,完善项目绩效目标,细化绩效目标内容,建立健全绩效评价常态机制,努力提升评价方法和质量,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发挥应有作用。(以上内容见附件)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五、公益性岗位补贴: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十六、就业见习补贴:反映财政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费给予的补贴支出。
十七、社会保险补贴: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人员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的补贴支出。
十八、生产发展: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支出。
十九、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反映财政用于符合条件的人员从事微利项目创业担保贷款的贴息支出。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