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部门和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甘财绩〔2023〕3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预算部门绩效意识,压实主体责任,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甘谷县财政局组织对2022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批复的甘谷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评价工作根据《甘肃省省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甘肃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工作规程》(甘财绩〔2021〕5号)等有关规定,遵循科学规范、绩效相关、公开透明、激励约束的原则,以单位整体及项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部门职责等为依据,通过现场调研、数据梳理,运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对单位整体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等进行客观公正地分析评判,编制完成了绩效评价报告。现将绩效评价情况进行公示公告。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938-5622013
附件:甘谷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甘谷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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