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社〔2018〕67号) 和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水市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管理办法的通知》(天人社发[2023]73号)文件规定,拟补聘以下人员为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向甘谷县人社局反映。
公示期限:2024年4月25日—2024年4月30日。
监督电话:0938—5638121。
受理时间:早上8:30—12:00,下午2:30—6:00。
甘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5日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