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河道采砂规范管理,保障河道行洪畅通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水利部《河道采砂规划编制规程》(SL/T423-2021)等相关规定,按照《甘谷县人民政府关于< 甘谷县河道采砂规划(2022-2026年)>的批复》(谷政发〔2023〕45号),现将甘谷县2022-2026年河道河砂可采区、保留区和禁采区公告如下:
一、可采区划定
无计划实施可采区。
二、保留区划定
1.磐安渭河大桥下游2800m至天定高速燕家大桥上游500m 段,长度0.33km;
2.六峰人饮工程水源地下游200m至渭水峪渭河大桥上游 500m段,长度0.795km;
3.渭水峪渭河大桥下游2000m 至甘麦公路六峰大桥上游 500m段,长度0.675km。
三段保留区现阶段无河砂可采,但综合考虑后期降雨量和来砂量的不确定性,后期可根据来砂来水量的情况变化,再进行科学论证确定是否开采砂石。
三、禁采区划定
除渭河干流设置的3段保留区(长度约1.8km)外,县域内渭河其他河段(长度约40.1km)、散渡河、聂河、藉河、清溪河及其他河(沟)道全部列入2022-2026年禁采区。
四、列入2022-2026年河砂禁采区的河道,禁止一切河道采砂活动(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经其他相关部门许可的河道整治及河道疏浚工程除外)。违反本公告规定的,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五、本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止。
特此公告。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划定2022-2026年全县河道河砂可采区、保留区和禁采区的公告
索引号:20230620-151427-667 时间:2023-04-27 来源:甘谷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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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谷县水务局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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