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2019年12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甘谷县拓博建材有限公司沙石料开采及机制砂生产项目 | 甘谷县六峰镇 | 甘谷县拓博建材有限公司 | 甘肃新美环境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面积约17.53万m2,可采砂量为7.7万m3,出让期为3年。 | 1)物料铲装粉尘防治措施 砂石料铲装过程中粉尘排放量约为0.78t/a。物料装卸过程中的粉尘产生量较小,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2)运输道路扬尘防治措施 本项目原料及产品运输均通过汽车运输,运输过程中会产生扬尘污染。矿区运输路面采用废弃的粒径较小的矿石废料铺压,从矿区驶出的运输车辆均进行轮胎冲洗,且建立定期洒水的制度,根据气候情况确定洒水次数。在晴天或有风天气每天洒水4次,每班2次;晴天小风或无风天气洒水2次,每班1次。采取上述措施可使运输道路空气含尘浓度控制在1.0mg/m3以下,粉尘排放量为0.34t/a,确保矿区内有良好的空气环境,措施可行。 (3)运输车辆尾气防治措施 建设单位作业时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机械设备,同时加强设备维护,选用合格的燃油,避免排放未完全燃烧的黑烟。此外,企业生产期间合理安排运输路线,避免运输绕路情况发生,同时加强运输路面维护,确保道面质量,要求运输车辆限速运行,严禁超载。由于项目场地空旷,空气流通性好,采取上述措施后,燃油机械尾气不会出现聚集现象,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无明显不利影响。治理措施可行。 (4)原料临时堆场粉尘防治措施 本项目原料即采及用,不会在场地堆存。 (5)皮带传输粉尘防治措施 皮带传输过程中采取密闭式输送廊道措施,可有效抑制粉尘产生,避免皮带传输粉尘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因此治理措施可行。 (6)破碎筛分扬尘防治措施 本项目对破碎石生产线设置一台布袋除尘器对粉尘进行处理,最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入大气。项目布袋除尘器的除尘效率可以达到99%,经除尘器处理后破碎筛分扬尘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由此可见项目采用布袋除尘处理破碎筛分废气是可行的。 (7)成品堆场粉尘治理措施 通过工程分析,采取措施后,本项目成品堆场粉尘产生量较少,不会对外环境造成明显不利的影响,因此治理措施可行。 |
已公示,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
| 2 | 甘谷县丰赡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砂石料加工项目 | 甘谷县大象山镇黄家村马务沟 | 甘谷县丰赡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兰州洁华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设计生产能力为年加工10万吨建筑用石料。 | (1)水环境 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旱厕集中收集,堆肥后还田;洗漱废水泼洒降尘,不外排。洗沙废水经三级沉淀池(500m3)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 本项目主要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有原料破碎筛分以及产品堆放及运输过程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粉尘,破碎筛分工段采取洒水抑尘,集尘罩负压抽风,布袋除尘处理措施;堆场采取喷淋降尘及全封闭围挡措施;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因此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对敏感目标和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项目堆场无组织排放的粉尘最大落地浓度在200m以内,距离最近的环境敏感点较远,且项目堆场无组织排放的粉尘最大地面落地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对周围大气环境及敏感点影响不大。 (3)声环境 项目各厂界噪声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对环境敏感点影响很小。 (4)固体废弃物 项目所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沉淀池沉淀泥沙经清理晾晒后用于厂区绿化或周边平整,除尘器收集粉尘作为产品外售,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影响 在采取相应的生态防治措施的情况下,项目的建设对整个地区生态系统的功能和稳定性不会产生大的影响,也不会引起物种的损失,水土流失量不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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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甘谷县醇基燃料站项目 | 甘肃省甘谷县新兴镇康家滩村 | 甘谷县莱润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兰州洁华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 加注站建筑面积30m2,采取防渗措施,设2个容积为50m³地下双层储罐进行储存,甲醇最大贮存量为80t,年最大周转量为400t。站场设一台双品双枪自吸泵加注机。 | 1.3.1大气环境影响结论 (1)甲醇在装卸中逸散出的醇气 本项目装卸时逸散出的醇气量很小,经空气稀释扩散,装卸时逸散出的醇气对项目周围敏感目标产生的影响很小。 (2)甲醇储存过程逸散出的醇气 甲醇在储存时储罐会产生醇气,这主要是甲醇储罐的大小呼吸引起的。有工程分析可知,甲醇储罐大小呼吸逸散出的醇气量为0.23t/a,甲醇储罐逸散出的甲醇废气量很小,经预测,甲醇废气下风向最大浓度0.2758mg/m3,占标率为9.19333%,最大落地浓度距离为20m。本项目甲醇废气污染源排放的废气占标率均小于10%,因此本项目储存过程中产生的甲醇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1.4.2水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仅进行甲醇的短期储存、中转,不配备运输车辆,运输由供货单位和采购单位承担,因此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由工程分析可知,旱厕定期清掏堆肥,生活洗漱废水产生总量为9.6m3/a。产生的生活废水用于厂区内泼洒降尘。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不会外排,对周围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1.4.3声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建成后,厂区各类设备运行噪声采取降噪措施后经距离衰减,厂界四周噪声贡献值均较小,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噪声排放限值,项目对厂区西侧敏感点的噪声贡献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因此,本项目噪声防治措施可行,项目建设运营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1.4.4固体废物影响结论 本项目储存罐两年需清理一次,罐体清洗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理,清罐残液由清理公司处置。由于本公司罐体清理周期较长,且清罐残夜产生量较少,因此直接委托有资质单位清理处置。不单独设危废暂存间。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劳动定员2人,生活垃圾排放量按0.5kg/人·d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0.3t/a。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由厂区内垃圾桶集中收集后运送至农村的生活垃圾收集点收集处理,通过上述措施,固体废弃物的治理措施可行,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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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甘谷县人民医院迁建项目 | 天水市甘谷县新兴镇令甲村 | 甘谷县人民医院 | 甘肃绿康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本工程总建筑面积为118070m2(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为92660 m²、地下建筑面积25410m²),主要建设门急诊医技住院综合楼、感染综合楼、行政后勤综合楼、高压氧、连廊、门房、污水处理及污物暂存间等辅助建筑。 | 10.1.4.1施工期污染物排放及影响分析 (1)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①施工扬尘 施工期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主要是扬尘。扬尘污染是施工中影响比较显见的,被人们极为关注的施工污染。在施工期扬尘产生量的大小,随天气条件、施工条件、施工时间及车辆运行数量等因素的不同而不同,具有时间变化程度大、漂移距离近、影响距离和范围小等特点,故只要在施工过程中,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文明施工,则会将其影响降至最小程度。对于运输车辆扬尘造成的影响,采取加盖篷布、限速等措施可将其影响降至最小。 ②燃油废气排放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所用的施工机械主要是挖掘机、推土机、运输车辆等,它们主要以柴油为燃料,施工过程中将会产生一定量的燃油废气,其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CO、NOX、SO2、THC等,但一般产生量不大,影响范围有限。 (2)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污水主要是含悬浮物及石油类的施工污水,尤其在雨季,建筑施工工地将有较大量的工地污水产生,建议施工工地设置收集池,使工地污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工程建设或用于场地泼洒降尘,不外排。因此,项目施工废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此外,项目施工期的施工人员还将产生生活污水,施工期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约2304m3,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等。工地生活污水主要为洗漱类废水,属于中低浓度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收集后全部用于场地泼洒降尘,在施工场地内建临时旱厕,旱厕定时清掏外运至附近农田做农肥,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污染影响。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边界设置的高2.5m的围墙或挡板,选用低噪声和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段,施工过程对周围环境的噪声影响将大大降低,且随着工程施工的结束,施工噪声的影响将不再存在,施工噪声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是暂时的,短期的行为。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工程估算,项目总开挖土石方量约为4.54万m3,全部用于场地平整,不外排。 施工过程产生建筑垃圾约6416.76t,分类收集、集中存放。对于装修时产生的废涂料、废油漆及其包装物,对其妥善收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共约72t,定点设立专用容器(如垃圾箱)加以收集,并每天按时清运。对于非固定人员分散活动产生的垃圾,设立一些分散的小型垃圾收集器(如废物箱等)加以收集,并派专人定时打扫清理。 10.1.4.2运营期污染物排放及影响分析 (1)废气 本项目污水处理构筑物全封闭式、埋地、上覆土壤并植花草等,池上部废气引入建筑物废气排放系统,用专用管道引入废气井道,高空稀释排放,基本不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柴油发电机燃油废气将通过内置管道竖井至楼顶楼屋面排放;地下车库严格控制机械排风次数,增加空气流通,排气口应选择在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并结合景观绿化,使其隐蔽在绿色中,且高于地面2m以上排放;食堂烹饪时产生的油烟废气是食堂的主要环境空气污染物,油烟废气通过净化后由专用烟道在顶楼屋面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锅炉所用燃料为天然气,本医院该锅炉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SO2标准限值为50mg/m3,NOx为150 mg/m3、烟尘标准限值为20 mg/m3),烟气通过锅炉房8m高钢制烟囱排放。 (1)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排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医疗废水等。 ①生活污水 本医院运营期生活污水产生量82.88m3/d,其中食堂废水60m3/d,食堂废水经食堂隔油池(1m3)处理后同其他生活污水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经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②医疗废水 本项目医疗废水主要包括病房排水、门诊、手术室等科室一般医疗废水以及检验科等特殊废水,医疗废水量1231.05t/d(449333.25t/a)。由于本医院医院污水处理站具体处理工艺还未明确,本环评推荐项目采用二级强化处理工艺,即“接触氧化—过滤—消毒”工艺,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污染物能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噪声环境影响主要来自配套设施如水泵、地下车库机械排风系统、柴油发电机组、锅炉房设备等设备噪声以及进出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对项目区产生的影响。根据预测,各噪声源经衰减后其噪声值可符合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表1中的2类标准,医院所在地现状北临社棠公路,南邻成纪大道,西面为规划建设道路,医院门窗进行隔声、消声措施,如安装双层隔声玻璃等,道路对项目本身及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①一般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中医务人员和就诊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根据工程分析,预计一般固体废物即生活垃圾总产生量为1620.6t/a。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别存储于专用垃圾箱,密封存放,不与医疗垃圾混放。生活垃圾每天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拉运。 ②医疗废物 医院运营期产生医疗废物521.95t/a,医院产生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按照感染性医疗废物和损伤性医疗废物两类收集,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拉运处置。 ③污水收集池污泥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污水日处理规模2000t/d,拟采用“接触氧化—过滤—消毒”工艺,污泥产生量为0.5t/d(182.5t/a),过滤池清掏周期为180d,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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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甘谷鹏达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沥青搅拌站建设项目 | 甘肃省天水市甘谷县大像山镇北关李家庄7号小沙沟 | 甘谷鹏达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甘肃新美环境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新建沥青混合料生产线1条,年生产量约为8.7万t/a。 | (1)水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投产后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生活区依托原有商品混凝土生活区,废水主要来源于工作人员日常生活污水,污水产生量为0.38m3/d,38m3/a。项目厂区设环保厕所,环保厕所定期由附近村民清掏用于农田堆肥。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污染。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通过工程分析可知,项目废气排放污染物主要是烘干滚筒废气、沥青烟气、导热炉燃油烟气、骨料堆棚及运输车辆无组织粉尘。 ①废气,骨料加热及筛分会产生粉尘,烘干滚筒燃烧重油会产生燃油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粉)尘、SO2及NOX。产生的混合气体通过引风机(总风量为55000m3/h)引入旋风+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达99%以上)处理后通过一根高15m、内径1.0m排气筒(1#排气筒)排放。项目烟(粉)尘和SO2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氮氧化物(NOX)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②沥青烟气 本项目使用集气罩对出料口产生的沥青烟气及苯并(a)芘进行收集,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引风机引至燃烧器进行二次燃烧处理。沥青烟气经燃烧器燃烧处理后通过引风机(总风量为55000m3/h)引入旋风+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达99%以上)处理后通过一根高15m、内径1.0m排气筒(1#排气筒)排放。项目沥青烟气及苯并(a)芘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③导热炉废气 顶目导热炉废气产生量为53.4万m3/a,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烟尘、SO2、NOx,项目导热炉产生的燃油烟气经一根高15m、内径0.3m排气筒(2#排气筒)排放。导热炉废气(烟尘、SO2、NOx)的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 中燃油锅炉标准限值。 ④骨料堆场及运输车辆无组织粉尘 拟建项目骨料在卸料及堆放过程会产生无组织粉尘。拟建项目骨料堆场为半封闭彩钢结构,上方为彩钢板顶棚, 四周设有彩钢板。 拟建项目对堆场进行加盖防风抑尘网及定期洒水抑尘,采取此措施后,可将扬尘量减少85%以上。 项目骨料及沥青混凝土成品采用专用的运输车辆进行运输,会产生运输道路扬尘,运输道路扬尘产生量与当地风速、运输车辆的车次、道路的清洁程度、松散土粒的数量等有密切关系。通过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后,厂区道路汽车运输扬尘可大大减少。 项目骨料堆棚及运输车辆无组织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⑤恶臭气体 本项目在成品出料口处会散发出一定量的沥青恶臭污染物,属无组织排放。由于沥青从输送到拌合全部在密闭管道和设施中进行,因此,生产过程主要是在出料仓开口处才会出现。产生的量很少,通风换气的条件下其不会对厂区环境产生影响。 (3)声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及生活噪声等几个方面。治理措施如下: ①尽量选用低噪声型号的生产设备,同时定期检修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转; ②针对各噪声源在设计上采用消声减振措施,设备与基础之间须安装减振基座,消除设备与基础之间的刚性连接,管路系统采用软连接,可有效降低设备振动及噪声; ③运营期间加强管理,控制生产时间,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④加强项目厂区绿化,通过树木吸收、阻隔等作用降低噪声强度。 ⑤设置醒目标志牌,如禁止鸣笛、禁止大声喧哗等。 经过上述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因此,项目实施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治理措施可行。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该项目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是除尘设备收集的粉尘、废石料、滴漏沥青及拌合残渣、职工生活垃圾等。 废石料收集后由由石料供应商回收;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滴漏的沥青及拌合残渣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至生产中;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依托就近村镇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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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甘谷县宝泉食品厂年产1000吨食醋生产线建设项目 | 甘肃省天水市甘谷县礼辛镇下街村 | 甘谷县宝泉食品厂 | 甘肃新美环境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拟投资2100万元,建设一条年产1000t食醋的生产线以及相关的公用工程及附属设施。 | 1.3.1水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后,废水主要是职工生活污水、软化废水、设备清洗废水。 项目运营后污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软化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设备清洗废水一起,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拉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软化废水部分用来冷却循环池补水,剩余部分厂区泼洒抑尘;项目废水对区域水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1.3.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原料在粉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发酵过程产生的臭气、糟渣堆放过程产生的臭气。 食醋生产线粉碎工序实际采用密闭设备,粉碎过程全密闭。 本项目规模较小,运营发酵过程产生的臭气、糟渣堆放过程产生的臭气异味气体浓度较低,车间内采取强制通风,糟渣及时清运等措施。由估算模式预测结果可知,项目TSP的最大落地浓度为4.0761μg/m3,占标率为0.4529%,本项目污染物排放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治理措施可行。 1.3.3声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建设单位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如下: ①项目设备噪声的治理,需根据噪声形成的机理,结合生产工艺的特点,采用声源降噪措施,对设备安装减振基座,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处理,确保设备运行工况良好; ②尽量把噪声强度大的设备安装在建筑物内部或设隔声罩,使其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 ③增强工作人员的环保意识,规范操作设备,同时,工作人员需佩戴耳罩等防护措施,减少噪声对工作人员的影响。 设备噪声经阻隔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1.3.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包装系统产生的废包装材料、职工生活垃圾、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废滤料、过滤机产生的滤渣。 项目产品在包装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废品,集中收集暂存后出售给包材厂资源化利用;废滤料主要包括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滤芯、废反渗透膜,废滤料更换时厂家回收,厂区内不暂存;食醋生产过程中,压滤及过滤工序后将会产生料渣,料渣中仍含有一定的营养成分,其中粗蛋白含量在15.4%左右,脂肪含量在6.8%左右,粗纤维含量在12.64%左右,另外还有钙、磷等物质,作为饲料外售;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堆放至环卫指定的垃圾堆放点,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经上述处理措施后,项目固废去向明确,处理措施可行,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 电话:0938-5621507,邮箱:ggxhbj@126.com
通讯地址:甘谷县大像山镇像山西路 邮编:74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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