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县执法局关于2020年高考中考期间禁止社会噪声污染、维护良好城市秩序的通告
按照县委县政府2020年高考工作相关安排部署,为保证广大考生在高考期间有一个“安静、有序”的学习和应试环境,现对2020年高、中考期间噪音污染治理和城区环境治理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全面禁止社会噪声污染
1.禁止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的娱乐活动(包括广场舞、合唱队、晨晚练等)中使用音响器材。室内的各类文娱活动应控制音量,严禁干扰学生学习、休息和考试。
2.露天烧烤店、夜市一律于晚22:00后停业,其它餐饮业的经营活动严禁在考试期间产生噪声污染。
3.所有临街门店装饰装修、钢铝材加工类以及运输装卸作业等一律停业。
4.禁止在城区内使用手提式高音喇叭和大功率音响器材从事商业经营活动。
5.高考、中考期间,暂停审批所有商业性宣传活动。
6.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维护良好城市秩序
1.城区各主干道人行道上除县执法局和交警大队划定的非机动车临时停车点外,严禁各类车辆乱停乱放。
2.城市道路两侧严禁摆摊设点和倚门经商,严禁各类流动摊点占道经营阻碍交通。
3.严禁在城市道路和人行道上占道施工、堆积物料。
三、接受社会监督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事项,产生社会噪声污染、破坏城市秩序的,可拨打城管执法投诉热线0938-5639527进行举报。县执法局将联合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严肃查处。
特此通告
甘谷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0年6月30日
2020年6月30日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