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2020年6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甘谷县建筑垃圾综合回收利用项目 | 甘肃省天水市甘谷县六峰镇 | 甘谷县麒鹏建材有限公司 | 陕西中科瑞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利用甘谷县域内及附件县区的水泥块建筑垃圾,购置喂料机、破碎机、分筛机等设备,新建建筑垃圾处理线1条,年处理建筑垃圾12万t。 | (1)大气:运营期废气主要是物料装卸粉尘,破碎、筛分工序粉尘、堆场产生的粉尘以及运输过程产生的粉尘。 物料装卸粉尘:大块物料在经洒水降尘后在装卸过程中基本没有粉尘产生,而成品石粉在装卸途中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项目物料装卸前后采取雾炮车对着装卸车进行喷雾,不形成地面径流,同时控制落料速度,且全部过程在封闭的原料堆场内进行,根据类似行业经验,粉尘排放量能降低80%,装卸过程中无组织粉尘排放量为0.02t/a(0.0083kg/h)。 破碎、筛分粉尘:项目破碎机、筛分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效率为90%,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为99%,项目共设置1台风机,风机风量为8000m3/h。破碎、筛分有组织粉尘排放量为0.0054t/a,排放速率为0.00225kg/h,排放浓度为0.45mg/m3,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限值要求(15m高排气筒,排放速率3.5kg/h,排放浓度120mg/m3)。 装卸粉尘:装卸粉尘无组织排放量0.036t/a(0.015kg/h)。装卸区域设置雾炮车,对装卸车进行喷雾不形成地面径流,同时控制落料速度,且全部过程在封闭的空间内进行,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堆存、运输粉尘:产品储存至封闭生产车间,设置喷雾除尘;厂区出入口设置洗车台,且厂区硬化,经车辆冲洗后扬尘排放量不大,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同时根据估算模型计算结果,项目运营期有组织、无组织粉尘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限值要求。 采取上述措施后,运营期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不大。 (2)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项目劳动定员为20人,生活污水产生量约0.96 m3/d,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堆肥处理,不外排。 生产废水:喷淋用水量约为4m3/d(1200m3/a),喷雾用水量为2m3/d(600m3/a)。项目车辆进出场需进行冲洗,在厂区出入口设置洗车台,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车辆清洗用水约2m3/d,车辆冲洗废水经洗车台下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清洁,不外排。损耗量为用水量的10%,则补充水量为0.2m3/d(60m3/a)。筛分出粒径小于8mm以下的水泥块经洗砂机清洗,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清洗用水约30m3/d,水洗废水经厂区三级沉淀池(64m3)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水洗工序,不外排。损耗量为用水量的10%,则补充水量为3m3/d(900m3/a)。 综上所述,本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经过距离衰减,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对于运输车辆噪声,建设方应加强车辆管理,优化运输路线,要求车辆不可超载,在行驶过程中途径居民点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夜间进行运输作业时应规定行驶速度不超过40km/h,采取上述措施后预计对当地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除尘器收尘,钢筋,沉泥,生活垃圾,废机油及含油废弃物。 一般工业固废(除尘器收尘,钢筋,沉泥)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暂存危废暂存间后,交于资质单位统一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已公示,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
| 2 | 甘谷县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一期) | 甘谷县西环路、新城路 | 甘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陕西中科瑞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新建DN300~DN1500排水管道15.32km,增设检查井381座,雨水篦子245 个 | (1)废气 项目营运期管道中的污水通过污水井释放少量有气味的气体,在管道畅通时,气体量很小,只有在井盖打开时,才能感觉到。本项目在日常的运行管理中加强管道巡查,保证排水管道的畅通,此类现象对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2)废水 本项目排水管网投入运营后,基本上不会对当地的水环境产生影响。但是,如果发生意外导致管道破裂时,管道渗出水可能会污染地下水,对此应加强管线沿线的检测,及时消除管线漏点,避免对水环境产生影响。 (3)噪声 项目在运行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检修设备产生的噪声。在检修事故时,检修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具有不固定、持续时间短的特点,随着检修作业结束,噪声也随之结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在营运期基本不产生固体废物,只有在管网维修时会产生一定的管网淤泥,经及时收集处理后,对环境影响很小。 |
已公示,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 电话:0938-5621507,邮箱:ggxhbj@126.com
通讯地址:甘谷县大像山镇像山西路 邮编:74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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