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县居民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定点单位公示
为确保公众用药安全和强化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减少过期药品安全隐患,防止居民家庭过期药品随生活垃圾丢弃造成环境污染及重新流入市场危害社会,根据《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甘肃省居民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甘谷县大像山镇卫生院等20家涉药单位确定为甘谷县居民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定点单位,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传真):0938-5623196
通讯地址:甘谷县大像山镇冀城南路
邮编:741200
特此公示。
附件:甘谷县居民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定点单位公示名单
http://www.gangu.gov.cn/xxgk/uploadfile/2020/0722/20200722060202468.doc
甘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22日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