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县财政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公示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财政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和县人大及历次常委会的各项决议,紧紧围绕创新驱动和转型发展,迎难而上、主动作为、锐意进取,经济运行稳中求进,财税改革扎实推进,民生质量持续改善,全县财政工作得到了又好又快的发展局面,现将有关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依法履职担当,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全县财政工作始终牢牢把握依法履职这个关键,坚持重大事项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自觉主动接受人大工作监督,全面推动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细。
一是健全和落实报告工作制度。今年以来,财政部门先后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全县财政预算执行及调整、政府债务管理、财源建设工作开展落实情况,并认真听取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对相关工作研究下达的决议、审议、视察和专题询问意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依法依规进行整改落实。
二是认真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检查和评议。积极主动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对预算绩效评价、财政扶贫开发等工作开展的检查、评议,如实汇报情况,虚心听取意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
三是积极办理人大代表的议案、批评、建议和意见。对人代会期间交办的人大代表批评、建议和意见,坚持集体研究、专人负责,严格按规定办理,并在要求的时间内及时办结、及时反馈,2019年,财政部门共承办代表建议7件,其中主办5件,答复率和满意度均达到100%。
二、加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
一是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不断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三公”经费以及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2019年按照10%的幅度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优先保证基本民生、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点项目需求。
二是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执行。不断刚化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预算调整,预算执行中,对确需由县财政在当年安排资金予以保障的新增支出,坚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对不该开支或不必开支的事项一律不予开支。
三是增强预算统筹能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继续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大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当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结转资金、连续两年未使用完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全部收回统筹使用。对预算执行进度较慢或预计年内难以执行的资金,及时收回,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四是强化财政信息公开。严格落实《预算法》,规范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建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将除涉密部门外的预算单位的预算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的“财政资金板块”集中公开,公开率达100%,及时公开政府采购预算和专项资金,使公众找得到、看得懂、能监督。根据省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有关工作部署,通过专线网络上传相关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预算执行、重大项目、转移支付、政府债务、国有资产等财政数据,保障了县人大及时了解掌握和监督财政预决算信息。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面对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新要求,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在法治财政建设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依法行政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近年来,财政体制改革对法治财政建设和预算管理体制改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部分财政干部法治理念还不够强,在法治工作推进上不够主动,重业务、轻法治惯性思维依然存在,比如在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相关佐证材料时不全面、不仔细,在思想意识上还要进一步强化。
二是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财政执法人员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不够到位,执法规范有待进一步加强。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范围界定把握不准、备案审查流程熟悉程度不够、条款内容清理不够仔细,还需不断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切实提高行政事务法律风险的防控水平。
三是普法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减税降费、人才激励、产业扶持等政策宣传形式上还是以发放政策汇编手册为主,缺少与普法对象的沟通解读与互动交流。普法宣传内容还不够丰富,更多地倾向于业务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法宣传范围还不够广泛,还是以相对发展较为成熟的企业为主,其他企业和人才知晓度还不够高。
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面做好新时期财政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财政工作放到大局中谋划,增强现代法治理念,依法履行财政职能,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进一步提升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理论武装,经常对标对表,坚持知行合一,深入贯彻落实各项决策部署,强化责任意识、危机意识,突出重点、找准问题、精准施策,在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中展现使命担当,在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等方面发挥好服务保障和引领带动作用。强化干部队伍建设,着力解决专业化能力不强、作风不实等问题,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抓好工作落实。
二是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法治意识。进一步深入认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在思想上提高政治站位,在态度上端正普法意识,在行动中强化组织领导。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积极创新法制宣传的平台、载体和形式,重点围绕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最多跑一次”改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开展普法,突出财政普法、精准普法、创新普法,不断扩大覆盖面。继续开展主题普法宣传,开展以案说法、以案学法活动,进一步巩固和强化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观念。
三是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持续推进财政法治化进程。贯彻落实《预算法》,推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和标准化,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严格预算执行,加强年度预算与中期财政规划相衔接,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扩大向人大报送和社会公开的重点支出项目范围,继续配合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完善政府债务规模限额管理制度,加强对政府债务指标的监测和风险管理,严格限制新增或有债务,落实政府债务偿还责任,坚决制止各类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机制。改进和完善财政监督机制,加强财政日常监督,推动重大财税改革和财税政策落地实施。密切关注重点领域的资金管理和使用,强化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新要求,不断强化政策对支出预算的指导和约束作用,稳步推进重大政策和项目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向人大报告,为人大依法加强和改进预算审查监督、提高监督针对性和有效性,创造条件、做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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