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春节期间设置年货市场的
通 告
随着春节临近,城区年货交易需求日渐旺盛,为给广大城乡群众提供品类丰富、集中便利、安全有序的节日购物环境和整齐优良的城市秩序,满足春节期间城区年货交易的需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年货交易实行市场化归集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2021年春节年货市场设置的起止时间为1月27日(农历腊月十五)至2月26日(农历正月十五),为期一个月。
2.城区年货市场设置的具体位置是:渭阳路便民市场(姚庄)、新城路便民市场、康庄路便民市场、车场街便民市场和冀城路便民市场。请对联、果蔬、茶叶、熟食等摊点按照就近入市的原则,全部到年货市场内有序经营。
3.春节期间,县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将持续开展城市市容环境集中整治,严禁在城市道路及两侧人行道上摆摊设点,严禁临街商铺店外经营,严禁各类车辆在人行道上乱停乱放。
4.对违反本通告相关要求,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的行为,县执法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坚决予以取缔,并按照《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天水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处罚。
甘谷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甘谷县市场建设服务中心
2021年1月26日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