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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对全县营运车辆运力调整的通告

索引号:ggxrmzf/2023-00250 时间:2021-10-26 来源:甘谷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对全县营运车辆运力调整的通告


  按照天水市疫情联防联控交通检疫组交通管控的意见,结合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形势,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从即日起,对全县公交车、出租车、班线车实施更加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调整公交车运行

  缩短运营时间,降低发班频次,车辆运力降低至50%运行

  1.公交一路线(西关中学—新兴镇政府)由原来的5分钟发班,调整为10分钟发班;(由28辆减至14辆)

  2.公交二路线(渭北汽车站—甘谷县客运中心)由原来的10分钟发班,调整为20分钟发班;(由18辆减至9辆)

  3.公交三路线(甘谷县客运中心—渭水峪)由原来的20分钟发班,调整为30分钟发班;(由13辆减至6辆)

  4.公交五路线(大像山镇政府—西二十铺)由原来的10分钟发班,调整为20分钟发班。(由14辆减至7辆)

  5.公交6路线(总门村—沙石坡村)由原来的15分钟发班,调整为30分钟发班。(由12辆减至6辆)

  二、调整出租车运行

  1.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投放运力减少50%,按单双号运行管理;

  2.要求乘客必须戴口罩,对乘车人必须进行健康码及行程码的查验;

  3.出租车在疫情防控期间禁止出县跨区运营。

  三、调整农村客运班线车辆运行

  1.农村客运班线车辆每班次必须进行车辆消杀;

  2.严格控制车内乘客密度不大于50%;

  所有营运车辆,驾驶员在营运中必须全程做好自身防控,疫情防控期间对随意要价、恶意涨价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情节恶劣者吊销车辆营运证并纳入黑名单,不得参加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倡导私家车非必要不出行。


  

甘谷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