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谷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第三十六项整改目标:督促新建及生产矿山企业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建设,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创建工作步伐。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整改情况:按照市、县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方案,我局积极推动甘谷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武家河水泥用大理石矿山创建省级绿色矿山。2020年3月,该公司委托甘肃地矿生态环境修复设计研究院编制了《武家河大理石矿绿色矿山建设方案》《武家河大理石矿绿色矿山建设施工设计》,同年6月完成绿色矿山基础建设施工,8月完成自评并形成自评估报告上报我局初审,9月我局初审通过后报市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局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了第三方实地评估,并于12月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核。省自然资源厅于2021年12月审核通过,计划2022年初公示。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者电话形式,向甘谷县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 29日至2022年1月3日,共5天。
受理部门:甘谷县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8-5621507
联系地址:甘谷县大像山镇像山西路中段
甘谷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28日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