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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谷县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二十一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索引号:20230426-172836-664 时间:2022-01-19 来源:甘谷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   
 

  根据甘谷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第二十一项:天水市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户将畜禽粪污露天堆放,不落实“三防”措施,并将未处理的粪水排入沟渠等问题依然突出,此次督察期间共受理涉及畜禽养殖污染类信访投诉35件,群众反映强烈。

  整改目标:提升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能力,全县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76%以上。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

  整改情况:我县下发了关于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专项整改工作的通知文件,坚持以信访问题为导向,对已办结的问题进行了“回头看”,举一反三对辖区内的养殖场户进行了一次全面摸排,对有生态环境风险隐患的养殖场户进行了整治。对新(改、扩)建养殖场严格执行环评备案制度,督促养殖场(户)严格落实“谁污染,谁治理”主体责任,不断增强养殖场(户)对乱排乱倒畜禽粪污造成污染问题严重性和资源化利用紧迫性认识。并按照“两分三有一利用”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了硬件设施和软件资料。经2022年1月14日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分和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对该项目问题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目前,全县非规模化养殖户畜禽粪污均能做到规范处理,日产日清,资源化利用,露天堆放和粪水排入沟渠现象得以改善,全县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8.99%。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甘谷县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月18日至2022年1月22日,共5天。

  受理部门:甘谷县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8-5621507

  联系地址:甘谷县大像山镇像山西路中段

甘谷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