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冀城广场立体停车场公告
广大市民: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城市道路机动车停放管理,提升城市形象,根据《全县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一难两乱”专项整治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甘谷县机动车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和道路两侧公共停车场收费管理实施方案》(谷政办发〔2022〕30号)文件精神和创建省级文明县工作要求,由运管局新建的冀城广场立体停车场已全面竣工,现将停车场启用及收费管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自2022年12月22日起,冀城广场立体停车场正式启用,停车场实行收费管理。
二、停车收费标准
1.实行计时收费,停放时间不超过30分钟的免收停车费;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收费;第一小时收费2元,1小时后每小时加收1元。
2.军用车辆及正在执行任务的公安、消防、救护、市政执法、环卫作业、应急抢险的车辆免收停车费。
三、规范停车服务收费行为
冀城广场立体停车场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设置由价格主管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价目牌(表),并在醒目位置悬挂公示,标明停放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免费停放时间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事项,便于群众监督。
特此公告
甘谷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2022年12月22日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