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出租车客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维护我县出租车市场经营秩序,提升行业整体形象和城市文明形象,切实解决出租车不打表、乱收费的问题,按照县委、县政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八个专项整治暨民生领域10个集中整治问题实施方案》 文件要求,决定开展出租车客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整治重点
(一)未取得出租车营运资格,非法从事巡游出租车客运经营行为;
(二)规范出租汽车行业从业人员经营行为:
1、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不打表计费和乱收费等违规行为;
2、拒载、故意绕道行驶或者欺客甩客、强行拼座等违规行为;
3、出租车驾驶员仪容不整,语言不文明,运行时不系安全带、吸烟、接打电话、不礼让行人、随意调头、乱停乱放、服务监督卡未摆放至乘客前方醒目位置等行为;
4、无从业资格证、无服务监督卡、标价签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违规行为;
5、不按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的;以及车体张贴不规范广告等问题;
随意遮挡投诉电话号码和计价器等违章行为。
二、整治措施
(一)自通告之日起,县运管局将组织运政执法人员开展集中整治。如发现上述违规经营行为,依法予以以下行政处罚:
1、未取得出租营运资格,非法从事巡游出租车客运的营运行为,将根据交通运输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给予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2、对拒载、甩客、议价、故意绕行和不按规定打表计费等违规行为根据交通运输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将按质量信誉考核相关规定记入公司、车主和驾驶员诚信考核记录。一个考核周期内计满相应分值的,将按《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进行处理:对出租车公司停办所有业务;对出租车业主降低其质量信誉等级且经营权证招标中不再给予优先资格;对违法行为恶劣的出租车驾驶员拉入“黑名单”,并永久吊销出租车从业资格证。
(二)我局将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数名,不定时、不定点对巡游出租车以乘客的身份乘坐。对发现不打表、乱收费等现象,以录音、视频方式,现场督查,现场投诉后,运管局稽查队依法查处。
(三)广大群众应充分认识到违规经营出租车的社会危害性,积极对发现的出租车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同时,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乘坐各类非法营运车辆,确保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县运管局将对积极举报出租车违法违规行为和非法营运者进行奖励。奖励办法另行公告。
投诉举报电话:县运管局 0938-5621834。
甘谷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9年12月12日
2019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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