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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建中心2025年农户年度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索引号:ggxrmzf/2026-00532 时间:2026-09-14 来源:   
 





县市建中心2025年农户年度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模板)








项目名称:县市建中心2025年农户年度补助项目

项目主管部门:甘谷县市场建设服务中心

评价实施部门:甘谷县市场建设服务中心

评价机构名称: 甘谷县市场建设服务中心                







2026年9月



报告摘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及实施目的

(二)项目预算安排和支出情况

(三)项目主要内容和实施情况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一)总体绩效目标

(二)2025年度(或阶段性)绩效目标

三、评价基本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简要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综合评价结论

(二)绩效分析

五、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六、项目主要经验及做法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八、有关建议

九、需要说明的问题




报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项目立项背景。甘谷县市场建设服务中心承担着全县公办市场建设与管理的重要公共服务职能,是优化商业环境、保障市场供应、服务民生需求的关键平台。为确保其管理的13处公办市场在2025年度能够持续、稳定、高效运行,解决本年度市场土地租赁费资金需求已成为当前一项紧迫任务。此项资金需求源于中心所辖市场的土地租赁刚性支出:在中心管理的市场中,冀城大商场、新城街便民市场、冀城木材市场等6处核心市场的土地为租赁性质,总面积达137.73亩,涉及北关村、西关村等四个村集体。根据既定协议与地方政策,中心每年需严格依据我县红小麦补偿标准向相关村集体支付土地租赁补偿费。该笔费用是维系土地租赁关系稳定、保障市场正常运营的基础性支出,直接关系到冀城大商场等核心市场的持续运转,进而影响全县城乡居民的日常生活物资供应。同时,按时足额向四个村集体发放补偿费,既是履行协议义务、维护政府公信力的法定责任,也是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支持农村事业发展、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若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将影响土地租赁关系的稳定性,可能导致市场运营受阻,对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综上所述,本项目是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维护县域市场繁荣稳定的迫切需要,所有支出均属保障机构运转和公共服务不间断的刚性需求,及时落实资金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项目预算安排及使用情况。该项目财政拨款预算数26.51万元,财政拨款执行数26.51万元,资金到位率100%,严格按照专款专用原则进行安排与使用。预算资金专项用于支付冀城大商场、新城街便民市场、冀城木材市场等6处核心市场租赁土地年度补偿费,租赁总面积137.73亩,涉及北关村、西关村等四个村集体。资金分配严格依据我县红小麦补偿标准及与各村签订的协议约定执行,根据各村所涉市场土地面积和协议标准进行核算拨付,其中北关村、西关村等四个村集体按照各自出租土地面积占比及对应标准获取补偿。所有资金安排均紧扣项目目标,旨在切实履行土地租赁协议义务,保障村集体合法权益,维护公办市场运营场地的合法稳定,确保市场体系正常运转,并将接受全程监督与绩效管理,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三)项目计划内容及实施情况。本项目于2025年初由甘谷县市场建设服务中心完成内部立项论证,计划专项用于支付冀城大商场、新城街便民市场、冀城木材市场等6处核心公办市场共计137.73亩租赁土地的年度补偿费,涉及北关村、西关村等四个村集体,资金发放严格依据我县红小麦补偿标准及与各村签订的协议执行。项目计划于2025年度内全面完成。在实施过程中,中心严格遵守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积极与相关村集体沟通协调,有序推进土地补偿款的核算、公示与支付各环节工作。截至2025年7月,所有土地租赁补偿费已全部足额拨付至相关村集体,资金支付手续完备、程序规范。该项目已按计划全部完成,有效维护了土地租赁关系的稳定,保障了各市场持续正常运营,切实维护了相关村集体的合法权益,达到了预期目标。

(四)项目组织管理。甘谷县市场建设服务中心2025年度市场土地租赁费项目的组织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分工负责、规范透明、注重实效”的原则,建立了清晰高效的管理体系。项目由甘谷县市场建设服务中心作为实施主体,全面负责项目的整体推进与具体执行,包括需求提出、预算编制、资金拨付等全流程工作,中心内设办公室、规划建设股、安全生产股三个职能股室协同配合,甘谷县财政局作为资金监管单位,对项目预算进行审核批复,并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与绩效管理,确保财政资金的规范、安全与高效。在实施过程中,中心建立了内部决策、执行与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财政管理相关规定,规范履行各项审批程序,按照“核算—公示—拨付—归档”的流程有序推进,确保项目各环节有序衔接、有据可依。通过明确的责任分工和规范的流程控制,有效保障了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于2025年7月全面完成,各项成果均达到预期要求。

二、项目绩效目标

本项目绩效目标的设定紧密围绕甘谷县市场建设服务中心的核心职能与项目立项目的,旨在通过财政资金的精准投入,保障公办市场土地租赁关系的稳定与公共服务职能的有效发挥。项目总体绩效目标为:确保冀城大商场、新城街便民市场、冀城木材市场等6处租赁土地市场的合法、稳定、持续运营,按时足额向北关村、西关村等四个村集体支付土地租赁补偿费用,切实履行土地租赁协议约定,维护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保障市场经营场地的持续稳定使用,从而整体优化县域商业环境,保障民生需求,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年度绩效目标则具体分解为:在2025预算年度内,全面完成26.51万元财政资金的支付任务,实现资金支付率100%,确保土地补偿款项及时足额拨付至各村集体;通过规范的发放流程和精准的资金管理,使相关村集体及受益群众的满意度达到95%及以上。

三、评价基本情况

(一)评价目的。本次绩效评价旨在系统检验“县市建中心2025年农户年度补助项目”在预算执行、目标实现、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效果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其核心目的是通过客观、系统的评估,核实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率与效果,识别项目管理中的优势与薄弱环节,为未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项目管理水平提供实证依据,进而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导向。

(二)评价对象与范围。本次评价的对象为本项目所涉及的26.51万元财政拨款资金。评价范围全面覆盖项目全过程,包括项目立项的合理性、绩效目标的设定、预算编制与执行、土地租赁费支付的及时性与准确性、各村集体补偿款发放的规范性,以及项目最终产生的社会效益和受益对象满意度等关键环节。

(三)评价依据。

1.《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

2.《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天政发〔2018〕120号)

3.项目立项文件、预算批复、土地租赁协议及相关财务资料

(四)评价原则、评价方法。评价工作始终坚持科学规范、公正公开、绩效相关的核心原则,确保评价过程的独立性与结论的客观性。在方法上,综合运用比较法,将实际成果与预期目标进行对比分析,判定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采用因素分析法,深入剖析影响绩效的内外部原因,识别关键驱动因素与制约瓶颈;并辅以文献研究法,系统核查项目从立项审批、预算编制、资金拨付到最终验收的全过程记录文件,确保评价结论有据可依、客观准确。

(五)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一级指标4个,包括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8个,包括经济成本指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8个,为具体实施内容和取得的效益。

2.指标解释:

(1)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反映资金使用单位为完成项目计划所投入的货币性财务资源。

(2)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反映资金使用单位计划完成的产品或服务数量。

质量指标:反映资金使用单位计划完成的产品或服务应达到的规格标准或水平要求。

时效指标:反映资金使用单位计划完成的产品或服务在时间节点上的要求。

(3)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反映项目计划实施后预期对自然生态环境产生的积极影响。

社会效益指标:反映项目计划实施后预期产生的社会公共福利改善成果。

可持续影响指标:反映项目实施后,其正面效果能够持续保持和发挥作用的时间长度,体现项目成果的持久性和长效性。

(4)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反映项目计划服务对象对项目产出效果的认可程度。

(六)评价人员组成。列明人员所在单位、专业、技术职称及分工等。

王文斌 甘谷县市场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张耀辉 甘谷县市场建服务中心副主任

牛彦刚 甘谷县市场建设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

(七)绩效评价工作过程。根据绩效评价管理相关规定,在项目建设完成后,我单位及时组织开展了全面的绩效评价工作。评价工作紧紧围绕项目设定的绩效目标,按照规范的评价程序分阶段有序推进。前期准备阶段,成立了由单位分管领导牵头、财务及相关业务股室人员组成的绩效评价工作组,明确评价对象、评价范围和评价重点,收集整理项目立项文件、预算批复、土地租赁协议、资金拨付凭证等基础资料,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并明确人员分工。非现场评价阶段,评价工作组对收集到的各类书面资料进行系统梳理与审阅,重点核查预算执行率、资金拨付及时性与准确性、补偿款发放是否严格依据红小麦补偿标准及协议约定执行,并对照绩效目标逐一核实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现场评价阶段,评价人员深入冀城大商场、新城街便民市场、冀城木材市场等6处租赁土地所在区域进行实地勘察,核实土地实际使用情况,走访相关村集体了解补偿款是否足额及时到位,收集满意度反馈。综合分析阶段,评价组将非现场评价与现场评价获取的信息数据进行交叉比对和汇总整理,运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等方法,对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社会效益以及可持续影响等进行综合研判,得出客观评价结论。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评价工作组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撰写完成本绩效评价报告,经内部审核后形成最终评价成果,为今后类似项目的优化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四、评价结论及分析

(一)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通过对本项目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等方面的全面考察与量化评估,项目综合评分为95分,绩效等级为“优”。评价认为,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明确,预算编制科学;项目实施过程规范有序,资金支付及时合规,财政预算执行率达到100%;项目各项产出均按预定目标高质量完成,有效保障了6处租赁土地市场的合法稳定运营;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成功履行了对北关村、西关村等四个村集体的补偿承诺,切实维护了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受益对象满意度高,全面实现了项目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二)非现场评价情况分析。

现场评价主要通过审阅项目资料进行。结果显示,项目立项、预算批复、土地租赁面积核实、补偿标准适用及资金支付等环节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程序规范。财务记录清晰表明,项目资金26.51万元已全部按期支付,预算执行精准。各项产出佐证材料充分,证实土地租赁补偿费均已按照协议约定和红小麦补偿标准足额发放至各村集体,为项目绩效达成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现场评价情况分析。

现场评价通过实地查看、人员访谈予以验证。实地核查确认,冀城大商场、新城街便民市场、冀城木材市场等6处租赁土地市场运营正常,土地用途与协议约定一致。访谈结果进一步印证了项目管理规范、补偿款发放及时足额,实施效果符合预期。问卷调查反馈显示,相关村集体、市场经营者等受益方对项目效果的满意度超过95%,项目在保障村集体合法权益、稳定市场经营秩序、服务民生需求方面的社会效益得到广泛认可。

(四)分项目、单位评价得分及结论。

本项目由甘谷县市场建设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实施,未分子项目。对该单位的评价得分为95分。扣分项主要存在于过程管理细节的极致优化层面,如个别过程文档的细节记录可进一步完备,但对项目整体目标的实现未构成影响。评价结论认定,项目实施单位高效、全面地履行了职责,项目管理水平高,资金使用效益显著,综合绩效优异。

五、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本项目决策科学,依据充分。项目立项紧密围绕甘谷县市场建设服务中心保障公办市场稳定运营的核心职能与维护村集体合法权益的现实需求,符合国家及地方关于公共服务机构运转保障的相关政策导向。绩效目标设定清晰明确,与项目内容高度契合,能够准确反映项目实施预期达到的土地租赁关系稳定、补偿款按时足额发放等产出与效果。项目预算编制内容详实,26.51万元资金规模严格按照137.73亩租赁土地面积及我县红小麦补偿标准进行测算,依据充分,资金规模与任务量相匹配,为项目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项目过程情况。

项目过程管理规范,控制有效。预算执行方面,财政资金26.51万元全部按时支付,预算执行率达到100%,资金使用合规,无截留、挪用现象。组织实施方面,项目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管理及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从补偿款核算、信息公示、资金拨付到结果反馈,各环节流程规范、资料齐全、监督到位,确保了项目实施的高效与规范。

(三)项目产出情况。

项目产出全面实现了预定目标。在数量方面,冀城大商场、新城街便民市场、冀城木材市场等6处市场共计137.73亩租赁土地的年度补偿费已全部足额支付至北关村、西关村等四个相关村集体。在时效方面,所有补偿款项均于2025年7月底前全部拨付到位,未发生延期支付。在质量方面,资金发放严格依据协议约定及红小麦补偿标准执行,拨付对象准确、金额无误,各项产出均达到或超过了绩效目标值。

(四)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效益显著,达到了预期效果。社会效益突出,有效保障了6处核心公办市场土地租赁关系的长期稳定,确保了冀城大商场等重点民生场所的持续正常运营,便利了城乡居民日常生活消费,切实维护了北关村、西关村等四个村集体的合法经济权益。通过项目的实施,政府公信力得到巩固,市场经营环境得到保障,公共服务能力得到提升。受益对象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相关村集体及市场经营者满意度超过95%,获得了服务对象的高度认可。项目综合效益充分体现了财政资金的使用价值。

六、项目主要经验及做法

本项目的成功实施,主要得益于以下关键经验与做法:一是坚持规划先行,目标引领。在项目立项初期即设立了清晰、量化、可衡量的绩效目标,将137.73亩租赁土地的补偿任务与四个村集体的权益保障逐一对应,使项目全过程有的放矢,确保了实施内容与保障市场稳定、维护村集体合法权益的战略目标高度统一。二是注重流程规范,精准执行。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及财政资金拨付相关规定,按照"核算—公示—拨付—归档"的标准化流程推进各项工作,从补偿款测算、协议对接到资金拨付各环节均做到了手续完备、程序规范、资料齐全,确保了26.51万元财政资金的合规、安全与高效使用,预算执行率达到100%。三是强化结果导向,质效并重。在确保补偿款按时足额发放的同时,严把资金拨付准确关和群众满意度反馈关,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收集受益村集体和市场经营者的意见建议,确保了项目成果不仅"如期完成",更能"有效落地",切实维护了政府公信力,提升了公共服务供给质量与群众获得感。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档案管理精细化程度有待提升。个别过程性文档记录不够完备,部分环节以表格台账为主,缺乏对关键节点的文字性补充说明。原因分析:项目实施周期紧凑,相关股室在推进具体工作过程中对过程性资料的系统整理归档不够及时,档案管理规范性意识有待增强。

(二)绩效目标指标设定仍有优化空间。项目所设绩效目标总体清晰,但在可持续影响指标方面,对土地租赁关系长期稳定性及协议续签保障等长效目标的细化量化程度可进一步提升。原因分析:在制定绩效目标时重点关注于支付及时性与足额率等短期指标,对项目结束后长期效益的跟踪评估前瞻性考量不足,未能将土地租赁关系的长效维护以量化指标形式纳入目标体系。

(三)绩效评价成果应用机制尚需健全。本次绩效评价的结论和改进建议,尚未与下一年度预算编制和项目管理形成制度化联动,评价结果应用主要停留在形成报告层面。原因分析:单位对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管理优化之间的联动效应认识不足,尚未建立评价结果与次年预算编制和管理改进相挂钩的长效机制。

针对以上问题,我单位将在后续工作中进一步完善过程文档管理,细化绩效目标指标体系,建立健全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项目管理挂钩的长效机制,持续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八、有关建议

无

九、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甘谷县市场建设服务中心绩效评价体系评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