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九、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6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职责
贯彻实施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专业技术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指导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全县就业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全县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拟订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等创业政策,加强对全县劳务输转工作的指导,牵头制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创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的激励政策。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全县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县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对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对社会保险基金实施行政监督,制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管理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贯彻执行国家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规划和政策法规,会同有关部门综合管理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建立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制度,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负责职称制度改革和深化工作,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制度,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制度,推行专业技术人员就业资格制度;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管理与协调工作和各类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制定全县劳动关系调整的基本规则、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规范、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仲裁规则;完善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参与申报评定市级、县级企业表彰工作。受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关内设机构:办公室、政务服务管理股、干部管理股、职称管理股、工资福利股、社会保险股、就业促进股,劳动关系股。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1)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6名,领导职数2名:主任1名,副主任1名。
(2)县劳务输转服务中心
县劳务输转服务中心,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7名,领导职数2名:主任1名,副主任1名。
(3)县劳动维权中心
县劳动维权中心,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6名,领导职数1名:主任1名。
(4)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县社会保险资金管理中心,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10名,领导职数1名:主任1名。
(5)县劳动就业中心
县劳动就业中心,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6名,领导职数1名:主任1名。
(6)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
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19名,领导职数3名: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三)直属事业单位
(1)县人事劳动争议仲裁院
县人事劳动争议仲裁院,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10名。
(2)县人事档案管理中心
县人事档案管理中心,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5名。
三、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6年部门(单位)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2026年部门收支总预算30268.59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一)收入预算
2026年收入预算30268.59万元(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1,2)。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268.59万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万元,占0%;
上年结转收入0 万元,占0%;
其他收入 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
2026年支出预算30268.59万元(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3)。其中:基本支出1351.41万元,占4.5%; 项目支出28917.18万元,占95.5%;上年结转0万元,占0%。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30268.5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71.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071.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0.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
(一)基本支出
2026年基本支出25683.9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了24332.49 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县级财政配套支出增长。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020.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支出9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二)项目支出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5385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了23532.1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县级配套资金2026年计入我单位项目支出里面。
经济社会发展项目无。
保障运转经费2个,主要是项目人员经费、公用经费。
其他项目6个,主要是项目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财政配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配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财政配套、就业补助资金项目、机关事业单位失业保险、服务期内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及取暖费,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生活补助项目,公益性岗位人员保险。
(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6年预算数为21071.98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了4611.92 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被征地养老保险)列入了城乡社区支出。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较2025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2025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4.培训费0万元,较2025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与上年一致。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5.会议费0万元,较2025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与上年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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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12.96万元,较2025年预算减少了0.1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减少1人。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6年,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万元。
2026年,部门(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8.8万元,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8.8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4664159.01万元。其中:办公用房4097平方米,价值13226381.32万元。预算部门(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2026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2.8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6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
说明:如果2026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请写成“未安排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本单位2026年无非税收入。
说明:如果2026年无非税收入,请写成“本部门/单位2026年无非税收入。”
(三)重点项目情况
选取1个2026年部门/单位预算安排的经济社会发展类项目公开项目文本信息,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概况、立项依据、实施主体、实施周期、实施计划、年度预算安排、预期总体目标等内容。没有经济社会发展类项目支出的部门/单位可公开其他类项目。
项目名称:公益性岗位人员保险
1、项目概况:为全县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全县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申报参加工伤保险。
2、立项依据:甘人社通〔2023〕297号、甘人社明电〔2018〕93号。
3、实施主体:甘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务办
4、实施周期:一年
5、实施计划:乡村公岗人员按年度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城镇公岗人员按月申报缴纳工伤保险。
6、年度预算安排:45万
7、预期总体目标: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全部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全部参加工伤保险。
说明:如果本部门没有一般公共预算的项目支出预算,则写“本部门/单位年初预算未安排项目支出,无重点项目说明。”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6年,未安排预算,部门/单位管理转移支付表为空表。
备注:如果2026年无部门/单位管理转移支付,请写成“未安排预算,部门/单位管理转移支付表为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6年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备注:1.分科目到项级进行说明,请参考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的要求。2.如果2026年未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请写成“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5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5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 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10个,公开率为100%。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5年7月,组织开展1-6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6个,占本部门/单位项目的60%。截至7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6个,完成率为100%。“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双监控”未发现存在的问题。开展1-9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6个,占本部门(单位)项目的10%。截至10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6个,完成率为100%。“双监控”未发现存在的问题。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5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10个,其中,运转类项目2个,其他项目支出8个,转移支付项目4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和随决算公开情况:绩效自评结果已报财政且已公开。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5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当年盘活财政资金0万元,2025年度增加部门预算项目1个,增长率12.5%。同时对政策和项目资金管理作出调整的0个。
(二)2026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6年,纳入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三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9个、三级指标9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设置二级指标10个、三级指标10个。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