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调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职责和成员单位的批复》(国函【2008】101号)以及天水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际,经县政府同意,建立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目的
加快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动以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为核心的诚信信息工程(“金诚”工程),借助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协调实现各部门信用信息数据共享,为各部门行政管理服务,为社会信用需求服务。
二、工作职责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国家和省、市政府出台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策规定,研究拟定全县有关社会信用制度及落实措施;结合我县实际,明确长远目标、阶段性目标和工作重点,区别不同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积极组织协调,促进各部门信用信息共享,整合信用服务资源,加快建设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加强与各乡镇的沟通协调等。
三、组织领导
联席会议由人民银行甘谷县支行牵头组织,县发改局等21个部门为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甘谷县支行,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联席会议召集人由人民银行甘谷县支行行长担任,联席会议成员为有关单位负责同志。联席会议成员因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舍联络员,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科室的负责同志或业务主办人员担任(名单附后)。
四、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就睡信用体系建设相关事项提出建设,由召集人主持,共同研究解决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大事项,并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部门。同时抄报县委、县政府。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以邀请其他部门参加会议,研究相关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建立“甘谷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有关问题。
(二)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收集各部门行业信用信息,实现各部门信用信息的整合和共享,帮助各部门更好的开展行业信用建设,督促企业(单位)和个人更好地守信,倡导和培育良好的社会诚信文化。
(三)各成员单位之间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通过部门间的信用信息共享,共同防范和化解信用风险,制止失信行为,促进全社会形成依法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四)各乡镇要与联席会议建立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
甘谷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
索引号:20230421-143526-735 时间:2016-01-0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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