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甘谷讯【记者 王菲】12月6日,甘谷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宝玉带领执法检查组开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甘谷县妇幼保健院、惠仁堂大药房、新兴镇中心卫生院、甘谷县人民医院、众康源大药房、元善医院等地,现场听取和查验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贯彻实施《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工作情况,同时对企业进行宣传教育,增强企业法律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
执法检查组强调,各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要切实提高主体责任意识,对照《办法》的相关规定要求,坚持自查自纠做好药品质量管理,确保经营使用行为合法合规,保障药品质量安全。要持续加强药品质量监管,督促企业、机构落实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