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大像山景区旅游安全的
通 告
为确保春节期间的旅游安全,让广大游客过一个祥和、文明、欢乐的春节,县政府决定,从2018年2月15日(农历丁酉年腊月三十日)至2018年3月2日(农历戊戌年正月十五日),对大像山景区实行综合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正月初一至十五日执行优惠门票,票价5元,正月十六日恢复正常门票。
二、景区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景区周边摊点不得销售烟花爆竹、孔明灯等危化物、可燃物。违者予以没收并依法处理。
三、为确保文物古迹和游客的安全,除夕19:00—23:00封闭景区,谢绝游客上山。
四、除夕18:00至正月初一18:00,对从安家咀头和老师傅沟通往景区的道路进行交通管制,禁止车辆通行。
五、殿宇内严禁明火取暖、焚化纸裱、点燃蜡烛。
六、景区内一律不准摆摊设点,所有摊点必须在停车场指定区域统一摆放经营。
特此通告
甘谷县公安局 甘谷县安监局 甘谷县文广局
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