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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水土保持法》施行七周年座谈会在甘谷召开

发布日期: 2018-03-10 11:03
来源: 甘谷县新闻中心
作者: 黄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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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水土保持法》贯彻落实,3月9日,全市《水土保持法》施行七周年座谈会在甘谷县召开。市水保局局长辛国海、副局长叶应多;县委副书记宋学勤,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颉明军,副县长杨宏,县政协副主席郑建子出席会议。县水务局、水保局、发改局、住建局、国土局、交通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部分县人大代表参加座谈会。

(市水保局局长辛国海主持会议并讲话)

在座谈会上,县水保局负责人汇报了近年来甘谷县《水土保持法》贯彻落实情况,县人大代表就如何贯彻落实好《水土保持法》、建设生态文明方面建言献策。大家一致表示,一定要学习好、运用好《水土保持法》这一法律武器,进一步加大水土保持监管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同时做好水土保持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水土保持法》的作用,开拓创新、务实工作,为打造天蓝、山绿、水清的幸福美好新甘谷而努力奋斗。

辛国海对我县水土保持工作充分肯定,并要求甘谷县要秉承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的理念,扎实做好水土保持工作,保护好生态环境,为实现甘谷绿色崛起作出更大贡献。

(县委副书记宋学勤发言)

宋学勤表示,甘谷县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紧紧扭住“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聚焦生态文明建设,抢抓新机遇,适应新要求、树立新理念,把握新常态,把好“入口”、“执行”和“质量”三个关键环节,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努力推进新时代我县水土保持工作新局面。不断加大舆论宣传,提高全民水土保持法治意识,强化监督管理,在全县形成依法监管,违法必究的高压势态,确保全县水土保持工作有序、稳步推进。

(副县长杨宏发言)

当天,辛国海一行深入G310庙儿湾、蛤蟆口、安沟路段和甘肃宏基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地,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查看等方式,全面了解了甘谷县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和生态建设工作。

(在G310甘谷段检查)

(在甘肃宏基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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