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都是我的错,我毫无怨言,我不该沾染毒品,我一定珍惜生命、改过自新、重新做人!”近日,在甘肃省天水监狱,一起离婚纠纷案中的被告张某一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一边痛哭流涕地说。
原告王某和被告张某系夫妻,双方经常因琐事发生矛盾。2015年9月,被告张某因贩卖毒品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张某入狱后,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今年3月6日,原告王某一纸诉状将丈夫诉至甘谷法院,诉请与其解除婚姻关系。民一庭承办法官考虑到张某正在监狱服刑,案件处理稍有不慎,就会引起被告较大情绪波动,不利于安心服刑改造,在与监狱多次沟通后,决定在监区组织庭审,实行巡回办案,以保障服刑人员的诉讼权利。
审理中,承办法官对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耐心疏导、细心调解,狱警也配合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劝导,最终在法官和狱警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协议离婚。从开庭到结案不到一个小时,这起离婚案就实现了案结事了。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对被告张某做了思想工作,鼓励其遵守监管,好好改造。张某深受感动,表示会安心服刑、积极改造、重新做人,出狱后回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