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6日,甘谷县依法对富强东路一处违法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共拆除墙体15米、涉地面积40余平方米。
经查,该处违法建筑位于富强东路北侧,当事人未办理任何用地审批手续,擅自占用土地修建,执法人员发现后立即叫停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国土资源违法后果预先告知书》,但当事人漠然视之,仍然继续施工。为了打击违法修建的嚣张气焰,县国土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该处违法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
县国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持做到对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将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刹住抢修乱建蔓延势头,切实维护良好的国土资源管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