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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9-16 16:01:56    来源:

县委办发〔2022〕20号

中共甘谷县委办公室 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甘谷县委办公室 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0日    

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

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

  为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以下简称“双减”),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和《中共天水市委办公室、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坚持学生为本、回应关切,政府主导、多方联动,坚持统筹推进、稳步实施,依法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强化党委、政府属地责任,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健全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和日常监管机制。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构建良好教育生态,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通过持续努力,全县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作业布置更加科学合理,课后服务满足学生需求,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校外培训行为更加规范。到2022年春季学期末,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有效减轻,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压紧靠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体制机制

  1.坚持高位统筹推进。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把“双减”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系统部署,强化措施,推动“双减”工作落地见效。在课后服务师资配置、经费保障、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等方面积极探索,形成行之有效的“双减”工作机制。(责任部门: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县教育局,各乡镇,各学区、学校。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学区、学校落实,不再列出)

  2.集中开展专项治理。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坚决取缔违法违规的校外培训机构。统筹做好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和普通高中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责任部门:县教育局、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科协、县体育中心)

  3.完善风险管控机制。针对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中可能出现的“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风险,制定工作预案,通过第三方托管、风险储备金等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贷款等进行风险管控。(责任部门:县教育局、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科技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文旅局、县体育中心、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人民银行甘谷支行)

  4.完善协同机制。办好家长学校、网上家庭教育指导平台,推动社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服务站点建设,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念,理性确定孩子成长预期。推进协同育人共同体建设,进一步明晰家校育人责任,密切家校沟通,创新协同方式,切实提高家长对教育的获得感与满意度。( 责任部门:县教育局、县妇联)

  5.建立专门协调机制。要建立“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强各层面、各部门的统筹协调,通过联席会议、调度调研、督查督办等方式,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形成组织领导有力、目标责任明确、联合行动有序的工作运行机制,提高“双减”工作的质效。(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妇联、县消防救援大队、人民银行甘谷支行)

  (二)从严加强作业管理,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

  6.健全作业管理机制。切实履行学校作业管理主体责任,靠实部门责任、校长责任及教师责任,完善作业管理办法,推行作业校内公示制度。加强学科组、年级组作业统筹,将作业设计和难度控制纳入学校教研体系,明确专人负责,每学期初对学生作业作出详细规划,对日常作业总量进行审核监管。合理调控作业结构,定期组织开展作业评价,确保难度不超国家课程标准。(责任部门:县教育局)

  7.严格控制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可在校内适当安排巩固练习;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保证学生充足睡眠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严格控制作业总量和完成时间。(责任部门:县教育局)

  8.提高作业设计质量。系统设计符合年龄特点和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加强作业与备课、上课、辅导、评价等教学环节的系统设计。围绕作业的目标、内容、难度、类型、数量等关键要素,通过选编、改编、自主创编等方式,科学设计符合新时代育人要求、适合学生实际的作业。学校要根据学段、学科特点及学生实际需要和完成能力,合理布置书面作业、科学探究、体育锻炼、艺术欣赏、社会与劳动实践等不同类型作业。鼓励布置分层作业、弹性作业和个性化作业,科学设计探究性作业和实践性作业,探索跨学科综合性作业,切实避免机械、无效作业,严禁布置重复性、惩罚性作业。严禁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责任部门:县教育局)

  9.加强作业反馈与辅导。教师要切实履行批改作业职责,做到按时回收、认真批改、全面分析、及时反馈。加强面批讲解,有区别地做好答疑辅导。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时间和课后服务时

  间积极进行作业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杜绝将学生作业演变成家长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责任部门:县教育局)

  10.科学利用课余时间。学校要引导学生放学回家后完成剩余书面作业,进行必要的课业学习,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开展适宜的体育锻炼、阅读和文艺活动,帮助其养成良好学习生活习惯。要引导学生合理使用学习机、电脑等电子学习产品,控制使用时长,保护视力健康,防止沉迷网络。家长要积极与孩子沟通,关注孩子心理情绪。寄宿制学校要统筹安排好课余学习生活。(责任部门:县教育局)

  (三)提升课后服务水平,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

  11.提高课后服务质量。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按照“一校一策”要求制定本校课后服务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方式、管理制度、保障机制等。全县各小学,初中均要开设课后服务,实现课后服务学校全覆益、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全覆盖。课后服务要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因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积极开展体育活动和美育实践活动,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严禁将课后服务作为课堂教学的延伸进行集体上课、讲授新课。(责任部门:县教育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

  12.保证课后服务时间。在正常教学日期间,学校应每天开展课后服务,服务时间一般不少于2小时,结束时间一般不早于正常下班时间。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要提供延时托管服务。鼓励学校将课后服务延伸至周六周日、寒暑假期间,开放学校图书馆、阅览室、操场等场所设施,为学生提供寒暑假期自主学习、阅读、体育运动及其他兴趣活动的场所。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寄宿制初中晚自习安排应充分保障学生寝前准备与睡眠时间。(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3.拓展课后服务渠道。鼓励教师和志愿者参与课后服务,课后服务一般以本校教师为主承担,教师力量不足的,可聘请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等参与。发挥好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红色文化基地、研学基地等校外青少年活动场所作用,共同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学校课后服务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求的,可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责任部门: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局、县体育中心、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

  14.做优线上学习服务。要充分利用各级教育教学资源平台,不断丰富覆盖各年级各学科的学习资源并免费向学生提供,供学生选择学习和自我评测。探索购买第三方优质在线课程教学资源,为教师针对性备课和学生个性化学习提供高质量、全免费的资源支撑。组织开展开放式师生在线交流答疑,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旅局)

  15.激发广大教师积极性。支持学校统筹实行教师弹性上下班、调休等措施,保障教师必要的休息时间。健全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取酬机制。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实绩纳入教师“积分制”管理,作为评优选先、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

  16.加强课后服务保障。盘活用好中小学教职工现有编制资源,配足配齐学科教师。制定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明确相关标准,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课后服务经费,确保经费及时足额到位。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有关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考虑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因素,把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并设立相应项目,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结合实际,按工作量科学评估课后服务补助标准。对聘请校外人员提供课后服务的,课后服务补助可按劳务费管理。(责任部门: 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

  (四)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

  17.严格审批登记。申办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后,方可到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责任部门: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

  18.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国家关于线上线下培训时间、课程、教材、内容、广告等规定,严格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服务行为,强化常态化运营监管。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将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

  19.加强校外培训机构人员管理。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人员管理有关规定,聘请在境内的外籍人员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校外培训机构要加强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责任部门:县教育局、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办、县科技局、县公安局)

  (五)大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发挥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

  20.提升办学水平。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成果,积极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促进新优质学校成长,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积极推进集团化办学、学区化治理和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充分激发办学活力,整体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加快缩小城乡、区域、学校间教育水平差距。(责任部门:县教育局)

  21.改进教学管理。指导教师创新教育教学方式,提高作业设计质量,提升学生在校学习效率。优化教学过程管理,完善教学程序和规范,推进落实作业、手机、读物、睡眠、体质等“五项管理”全覆盖。统筹制定教学计划,优化教学环节。开齐开足

  国家规定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注重做好幼小衔接。(责任部门:县教育局)

  22.优化教学方式。坚持教学相长,讲清重点难点、知识体系,引导学生主动思考、积极提问、自主探究,促进深度学习,积极倡导基于情境、问题导向的互动式、启发式、探究式、体验式等课堂教学。加快数字校园建设,推进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融合应用。探索基于学科的课程综合化教学,开展研究型、项目化、合作式学习。精准分析学情,重视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要定期开展提升课堂教学质量的主题活动,注重培育、遴选和推广优秀教学模式、教学案例。(责任部门:县教育局)

  23.强化教研支撑。充分发挥教研在服务学校教育教学、服务教师专业成长、服务学生全面发展等方面的驱动支撑作用,完善教研工作体系,强化教研机构在推进课程教学改革、教学诊断与改进、培育推广优秀教学成果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引导教研人员深入学校、课堂、教师、学生之中,指导学校和教师加强校本教研,改进教育教学工作。创新校本教研形式,引导教师立足学校实际,以实施新课程新教材、探索新方法新技术、提高教师专业能力为重点,着力增强教学设计的整体性、系统化,不断提高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水平。学校要健全校本教研制度,开展经常性教研活动,充分发挥教研组、备课组、年级组在研究学生学习、改进教学方法、优化作业设计、解决教学问题、指导家庭教育等方面的作用。(责任部门:县教育局)

  24.加强师德修养。教师要自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职业行为,做到为人师表,不得向学生推荐校外培训机构、参与校外培训机构补课、私自组织学生有偿补课。要以新时代教师素质要求和课程标准为导向,引导教师更新教学理念,静心钻研教学,强化教学基本功训练,创新教学模式,努力提高教书育人本领。(责任部门:县教育局)

  25.规范考试评价。学校要树立正确质量观,严禁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学率评价学校和教师,降低考试压力,不得提前结束课程备考、违规统考。合理控制考试难度,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义务教育阶段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不得面向小学各年级和初中非毕业年级组织区域性或跨校际的考试,学校和班级不得组织或以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严格以学定考,降低考试压力,改进考试方法,考试成绩呈现实行等级制,坚决克服唯分数

  的倾向,从严控制、严格管理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原则上不举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竞赛活动。(责任部门:县教育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党对“双减”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和政府的组织领导作用,进一步巩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成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全面推动“双减”工作,把“双减”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列入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重要议事日程。中小学校党组织要认真做好教师思想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性、创造性。校外培训机构要加强党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建立党支部或指派党建指导员,确保“双减”工作落地落实。

  (二)明确工作责任。县教育局要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学校做好“双减”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配合做好线上校外培训监管工作;县委编办要及时为中小学校补齐补足教师编制;县发展和改革局要会同县财政局、县教育局等部门,制定学校课后服务性或代收费标准,制定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指导政策;县财政局要加强学校课后服务经费的保障;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做好教师绩效工资核定有关工作;县民政局要做好非营利性培训机构登记工作;县市场监管局要做好营利性培训机构登记工作和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广告、反垄断等方面监管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县应急局负责牵头做好培训场所安全管理工作;县公安局要依法加强治安管理,联动开展情报信息搜集研判和预警预防,做好相关涉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人民银行负责指导银行等机构做好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风险管控工作,清理整顿培训机构融资、上市等行为;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三)强化督促检查。将落实“双减”工作情况及实际成效,作为督查督办、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和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并作为责任督学经常性督导检查事项。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部门、学校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县教育局要设立监管平台和专门举报电话,畅通群众监督举报途径。

  (四)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加大对党的教育方针和“双减”政策的宣传力度,对“双减”工作进展成效、特色亮点、改革成果深入总结,广泛宣传,及时报道。要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向家长及学生宣讲政策、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推动社会各界理解和支持“双减”工作,引导人民群众树立科学的教育观、成才观、育人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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